本报讯 (记者孙天明)深圳市长许宗衡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并决定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办法,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深圳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命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提出,环保实绩考核对象是全市六区和有环保任务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考核内容包括重点环保问题解决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上级环保考核指标和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六个方面。
据了解,今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在“一号文件”《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里就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要求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机制,此次考核试行办法的出台,将通过严格的考核,强化各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环保执行力,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对于官员的环保考核,深圳市在“一号文件”中还规定,如果在任期内两年未完成环保目标的领导干部,将一律不提拔重用,而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区万元GDP水耗、排污强度、饮用水源地等环保指标,未完成任务的将严格问责,对官员的环保问责将更为严厉。
编辑 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