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宣判后,黄俊英出席新闻发布会。
二审宣判前,陈菊接受记者采访。
自从陈菊当选以来,政治黑手介入司法的传闻一直不断,还记得陈水扁说过“不会让高雄市民投第二次票”,谢长廷也说“陈菊官司没问题”,执政党果然料事如神!——黄俊英
台湾消息昨日下午4时,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对高雄市长选举官司进行二审定谳判决,在高雄地方法院一审中被判当选无效的民进党籍现任高雄市长陈菊大翻盘,3位二审法官一致判决选举有效、陈菊当选有效,陈菊可以继续执政。
二审法官:抹黑不是胁迫
昨日的二审,法庭对高雄市长选举的两件官司逐一进行宣判,对于黄俊英提出的“选举无效”上诉,二审法官维持一审判决,认为选举有效;对于陈菊提出的“当选无效”上诉,二审法官则推翻一审判决,认定陈菊与其竞选团队的行为,并不符合《选罢法》规定的“提起当选无效”之要件,判决陈菊当选有效。
2006年12月8日深夜11时许,陈菊竞选团队在法定选举活动结束后,以“走路工事件”召开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等行为。一审法官认为,陈菊阵营在“走路工事件”中召开记者会说黄俊英贿选,并没有确切证据,发布的时间也让黄俊英阵营无法提出辩证,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违反“选罢法”,但二审法官认为,抹黑或许可以视为损害名誉,但并非属于“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不符合“选罢法”规定的“当选无效”法律构成要件。
马英九:法院跟不上时代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昨日下午5时赶到高雄为黄俊英打气。马英九说,过去9年,台湾三件选举“不当手法”,其中两件就在高雄,但高雄的法院却没有勇气拿出司法正义,令人遗憾。
马英九表示,现在是电子媒体的世代,利用媒体造谣比拿拳头或手枪恐吓的伤害还要大,“为何法院不能跟上时代?为什么法院在这么关键的案件,不能站在历史的高度做出历史性的决定?这些令我们非常失望”。
马英九又说,为何二审法官不能像一审法官一样有道德勇气,把这些人人都知道的选举“不当手法”(2003年伪造吴敦义绯闻录音带事件;2004年两颗子弹事件以及2006年“走路工”事件)扼止,“我们非常失望”。
他指出,马上就是“立委”选举、“总统”选举,一定会有人效法利用同样的方式造谣中伤对手。为此,他呼吁选民,用手中的选票,教训用“不当手法”骗选票的人。
■声音
国民党:
呼吁用选票制裁民进党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郭素春昨日说,党团对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有效二审定谳判决非常悲愤,呼吁所有爱台湾的民众用选票制裁民进党,还黄俊英、高雄市民及台湾一个公道。党籍立委洪秀柱表示,蓝军支持者不能灰心丧志,应化悲愤为力量。
郭素春昨日下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高雄地方法院在一审时作出陈菊当选无效的明确判决,但非常令人失望遗憾的是,二审时“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没有勇气承担责任。一审时,民进党说那是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现在难道就是司法史上光明亮丽的一天吗?
郭素春指出,党团虽然对判决结果非常悲愤,但还是要振作精神呼吁所有爱台湾的民众,一定要用选票制裁民进党,并还黄俊英、高雄市民及台湾一个公道。钟平
■分析
台湾选举今后更乱?
分析认为二审判决鼓励选举人乱咬对手
台湾媒体人士分析,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认定陈菊的“不实指控”并非属于“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恐将变相鼓励候选人有样学样,待法定竞选时间过后,再突袭对手。
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将来候选人在打选战时,不管如何漫无限制批评对手、指控对手涉及不法,质疑对手贿选,或一口咬定对手和对岸是同路人,都不会构成“当选无效”要件。而且,只要候选人本身不是杀人重犯、凶神恶煞,或作恶多端的黑帮老大,其不实指控都不会被认定。
二审的这项判决,等于变相鼓励所有候选人,多多利用嘴巴作不实指控,反正指控再多,也可以强调为“可受公评之事”,宣告没事。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