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曾引起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华林玉器广场“城管被刺”案昨日上午在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持刀将城管队员黄志远刺成重伤的被告人彭东升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告人黄志远赔偿145817.48元。彭东升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并表示不会上诉。
荔湾区人民法院在经过审理查明,2007年9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彭东升在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南路华林玉器广场附近违章贩卖水果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荔湾大队城管队员黄志远予以制止时,持刀行凶致被害人黄志远左背部创伤、左肺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其损伤程度属重伤。目前,黄志远的伤情已得到基本恢复。

彭东升对被他刺伤的城管人员黄志远(右)表示深深歉意。海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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