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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花钱后怎样报销?

2008/04/24 11:19:29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捷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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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我爱人因宫颈炎就医花了五六千元医药费,她买了医保,怎样去报销这笔医药费呢?

解答: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一般门诊进行治疗,可直接使用医疗保险卡划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结算,个人医疗账户不足部分,使用现金补足。

若符合入院治疗条件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出院时,属于统筹金支付部分费用由医院直接记账,属于个人分担的医疗费用,参照相关规定,一部分可使用医保卡支付,剩下的部分个人自费。

一般情况下患宫颈炎就医是不需要花费五六千元这么高的医药费。

●越秀区吴女士: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后,我医保卡的资料也变了,需要改吗?这段时候看病、交费怎么办?

解答:发现医疗保险卡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错误时,可向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提出修改申请,然后由所属单位或退管办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为您更正。

办理期间,在门诊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现金支付,但个人医疗账户仍按月正常注资。

(本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林甲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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