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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租逆势涨

2008/09/27 08:04:41来源:南方网 作者:王卫国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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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记者 王卫国 见习记者 米燕)广州市2008年房屋租金参考价昨日公布,与去年相比,广州今年房屋租金参考价普遍上调。其中北京路首层商铺租金达到1511元/月·平方米,比去年提价311元,仍居榜首。而二沙岛的低层住宅租金高达109元/月·平方米,为全市住宅租金最贵的地方。

本次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所使用的数据为2007年全年房屋租赁数据,测定基准日为2007年7月1日。参考价从今年9月9日起,适用于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的参考,范围涵盖广州市十区,从化和增城可另行公布各自的参考价。

从昨日起,市民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询到各片区各路段的租金参考价表格。

记者对比今年和去年的房屋租金参考价发现,无论是住宅、商业,还是写字楼,租金普遍上涨,特别是商业房屋的租金上涨幅度明显,北京路大南路以北首层商铺租价位居榜首,较之去年的1200元/月·平方米,今年上调为1511元/月·平方米,涨幅高达26%.

虽然今年以来一手住宅市场表现低迷,但大部分区域的住宅租金价格却都有所上涨。荔湾区光复北路低层住宅每月租金从去年的20元/平方米涨至23元/平方米,中山七路高层住宅每月租金从30元/平方米涨至40元/平方米。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一带的高层住宅,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就要上涨300元。

但也不是所有区域的租金都上涨,比如去年位居写字楼租金首位的中山六路段则从95元/月·平方米下调至75元/月·平方米。

■部门说法

不得单方强制调整租金

市国土房管局指出,房屋租金参考价仅供房屋租赁双方议定实际租金参考,并不是政府强制定价行为。广州实际租金价格仍坚持租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包括拆迁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单方强制性对承租户进行租金调整。

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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