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
收费但不负责保管?
记者在石井社区发现,社区里并没有单独设置的停车场,机动车均只是停在社区里的道路上。市物价局收费科相关人员称,石井社区虽上报了相关报批手续,但物价局还没有审批。“车停在自家库房也收停车费,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至于停在村道要收费的问题,得看村道是否属于村委会统一管理的停车地,若属于停车用地,就得按照规定收费。
在出入卡上还写明了停车场管理人员不负责看管机动车和车内的物品。“他们只负责收费,若车有任何问题,我们该找谁?”很多租住户对此很不满意。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未能解决,省物价局一直在探讨研究相关问题,但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若车子真的出了问题,可能还是得找保险公司理赔。
部门说法
村支书经营公司没明确限制
东莞市农业局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认定村支书不能经营停车场公司,实际上,基层干部没有明确被限制经营公司。即便是以私人身份,即自然人的身份来经营该公司,也没有被明令禁止,当然村支书必须是公开、公正、受到监督地取得权力,是被村民认可的,且回避私人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再断定收支问题;如果该停车公司是以村集体身份作为法人,那么其收支就要由集体管理,村支书如果以权谋私,就将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被监督,甚至由纪委介入调查。该负责人还表示,事实上,东莞现在有些村组为了村内的安全规划,也会采取类似的措施,将出口收小,集中管理。
律师说法
警务室成公司注册地属违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元龙律师表示,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首先得看居委会是否按照《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经过居民大会讨论决定。居委干部注册公司是否合法,首先他一定不能是公务员,其次要看有没有经过村民大会的同意。若得到大家同意,且居委干部是代表社区集体为经营集体注册公司是可以的,但若此行为属于干部个人行为,肯定是违法的。社区收取停车费标准必须按照当地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若超过物价局标准,肯定是不合理的,居民有权利不交。至于警务室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显然是属于违法行为。
事件回放
自家有车库 还交停车费
8月底,东城石井社区在属下村小组的所有出入口都装上了铁柱子,每个村小组只留下两三个出入口。在仅留的出入口处,装置了停车场的刷卡设备,出入口中间还配备了一个岗亭,由治安员专人负责看守。
在岗亭处还挂起了一个落名是石井社区居委会的告示牌,表示今后进入石井社区所有的机动车都要凭卡进出,且从9月16日凌晨起对晚上11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进到社区里的机动车收费,超过1小时就收8元。如果办月卡的话,每辆车需120元。即便是本地人的话,每辆车每个月也要交50元。有居住在石井社区的市民说,“本身他们就有车库,还要再交停车费,这明摆着围起栏杆就开始抢钱。”
东莞市众联停车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彭德光
(与石井社区书记同名)
编辑: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