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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2 15:39:01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作者: 评论条[查看评论] 手机看新闻

□圆桌

议题1

互联网的个人隐私保护

行动方案:

构建保护隐私的组织

在该议题讨论中,中欧嘉宾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提到隐私这个概念是发展的,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文化下有不同的定义,并提出了网民隐私三原则。主持人、腾讯网常务副总编辑李方表示:“200多年前法国人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三原则,今天弗朗索瓦(Francois)先生提出了网民隐私的三原则:‘自由消失的权利,对自己的信息有绝对控制的权利,服务方和使用方双方权利对等而且必须达成共识的原则’,这也是伟大的三原则。”

此外,弗朗索瓦先生还建议建立跨国界的民间组织来实施这个理念,提供了第三方的标准,受到与会嘉宾广泛的认同。经过讨论,嘉宾就此议题达成了一致的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强调:首先,要界定隐私。其次,建议在中欧合作框架内构建一个保护隐私的组织。第三,出版年度个人隐私保护政策白皮书,对企业的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对各国的个人隐私保护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对政府和企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此外,建议中欧建立一个资料库,记录中欧各地出现的侵犯隐私的案例,分析个人隐私案件的类型以及它们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开放给所有的网民,供网民查询。最后,与会嘉宾特别倡议,中欧公共知识分子也应更多地发挥职能,参与关于隐私保护的讨论,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推动问题的解决。

议题2

网络政治生活与互联网行业生态

行动方案:

构建中欧互联网常设论坛

在该议题的讨论中,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员魏甫华的提议认同度颇高。他特别提到,中国企业的特点具有全民性,建议引入欧洲社会型企业的管制模式,建立企业责任委员会和公民管理委员会,从而加强企业和社会大众的接触和沟通,使这些企业获得认同、支持。而互联网企业受全球化影响更为深远,加强中国和欧洲的法律合作机制,有助于使中国互联网企业全球化。

魏甫华还表示,目前在互联网上最活跃的是大学生,建议在合作框架下成立中欧大学生互联网创业网络计划,鼓励中欧学生在这方面进行交流。此观点也受到了现场嘉宾的一致认同。

嘉宾集体讨论得出的行动方案建议:首先,应建立中欧互联网常设论坛,通过高峰论坛、报告等渠道向政府表达诉求,开展相关公共政策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希望,通过经常性的沟通,建立互联网行业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其次,互联网企业家群体也应有意识地凝聚起来,提出诉求,改善行业环境,特别是腾讯、百度、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企业,更应担当互联网企业公民的责任。最后,小组特别强调,改变我们的环境,首先要改变我们的观念,倡导中国和欧洲的互联网企业设立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基金,鼓励中国的大学生去欧洲创业,也可以让欧洲的大学生到中国来创业。

□专访

大家想和陌生人说话,

所以QQ火了

网络身份是时下大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昨天,南京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李永刚和五季咨询合伙人洪波就此接受了晶报记者的专访。

网络拓展出全新生活空间

晶报:网民这个词是以前没有的,以前每个人的身份认定是惯常的。有了网络后,人们的身份变得更加丰富。在十多年的网络历史中,网民在网络中呈现了什么样的特征?

洪波:我觉得,早期的网民更多地把互联网当成一个工具。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地方,虚拟身份是另外一个空间的,跟现实没有关系的东西。当互联网跟我们的现实生活发生越来越多的实际联系后,现在我们的工作、生活、娱乐、社交全都离不开互联网了。这时,网民在网上的身份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晶报:你说过网络身份是两类人:一类称为原住民,可能他一出生就有互联网;像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应该称为网络移民。这两种不同身份的人会各自怎样利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来进行网上活动呢?

李永刚:名字可能是父母给的,经过政府认证的,网名则是自己起的,你的认证是网友们来确认的,你的行为是自己表演的。这时,一个人有了多重的我,一个是传统途径上的我,一个是分离的、多重的我。越是频繁使用互联网的人,这种裂变就更明显。对于70后之前的人来说,互联网还是一种技术或者是一种可以切断的技术。可是对于新生代来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也许是他们的全部。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拓展出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空间。

信息爆炸下出现选择困难

晶报:在中国,从互联网产生至今,也经过了几个代际变化,网民在这样的变化中都有什么样的行为特征?

洪波:互联网早期的技术很简单。早期网民在网上的活动比较有限,顶多是浏览一些网站。随着技术发展,网民在互联网上能做的事也越来越多,网络成为网民的一种在线生活,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是游戏。许多年轻人在游戏当中能够参与、结交朋友。

晶报: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网络崛起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怎么解释这样的现象?

洪波: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可能中国人比较内敛,不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但互联网上发生的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的网民最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QQ的崛起是因为与陌生人交往的需要爆发了。大家在网上可以随便和人聊天,这件事当时的中国人觉得很新鲜,很多人都去尝试。

李永刚:老一代的人可能更多还是偏好将互联网作为知识和信息的补充,但90后或者是00后遭遇的是信息爆炸下的选择困难,他们会喜欢QQ、淘宝,慢慢聚合在能够满足他们日常生活需要的某些结构中。互联网依然是年轻人的天下,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编者注)的报告显示,10岁到25岁的网民占到总网民的65%。在2008年,人们感觉到互联网一下子热闹起来了,就是因为那一年中国互联网的用户首次超过了总人口的20%,现在可能是28%甚至更高。互联网变得非常热闹,越是热闹就越多人参与,越是参与就越是热闹,这样就形成一种正向反馈。

互联网提供了一个人人面前有麦克风的时代,低成本的进入和大面积的扩散。尽管这时候整个社会结构的强弱并没有变化,但是在互联网的偶然个案当中你可以发现瞬间的逆转。一个貌似很强的人在互联网中变得很弱,一个很弱的人在互联网当中变得很强,这是大众民主时代的到来。当然,这种力量到底会继续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变化,还不能看得非常清楚。

“人肉”公共事件是强行正义

晶报:互联网出现后,给大家的生活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如何看待“人肉搜索”?

洪波:对于每个现实的人,这种影响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在没有技术手段之前,网民只能去某个论坛匿名发个帖子。当你有越来越多的好友关系时,可能不是你去表达某个观点,而是去给你的好友表现。

年轻人理解的隐私跟我们理解的不太一样,很多年轻人将他们非常隐私的东西发到网上,把自己的日常生活跟网络同步。而“人肉”涉及到执法问题,涉及到侵犯他人的隐私,有没有互联网都有可能发生。当然这也得两方面看待,如果网友“人肉”贪官,这并不违法,因为揭发贪官是件好事,官员的政治表现该是公开的,不涉及隐私问题。

李永刚:我所定义的“人肉搜索”分为两类,一是普通人对普通人的“人肉”,二是普通人对公共事件的“人肉”,我认为第一种“人肉”具有伤害性而且应该限制,但第二种“人肉”却是一种强行正义的体现,确保公共的知情权得以保证。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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