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加强经济、生态环保和民生领域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 粤将制定或修改学校安全条例等

2019-01-31 08:20 作者:吴璇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卢若情
在30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南都讯 记者吴璇 实习生 阮舒婷 罗清云 在30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透露,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将加强经济、生态环保和民生领域立法。监督方面,报告透露,省人大常委会将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

报告称,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立法方面,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报告透露,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0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初次审议12件。

其中,经济领域立法包括:制定或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社会信用条例、标准化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种子条例。

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包括:制定或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河道管理条例。

民生领域立法包括:制定或修改农村公路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化妆品安全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红十字会条例等。

将就水污染工作问题展开专题询问

监督方面,报告表示,2019年将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水污染防治、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以及社会治理加强监督。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实施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开 展 专 题 调研。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等。

还将听取审议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决定情况的报告,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除此之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审议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另外,还将听取审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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