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你被“公摊面积”刷屏了吗?
大家都在讨论:难道“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吗?
我们先来看消息的起源:
该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 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
●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或超过9m的新建住宅建筑应设电梯等。
一石击起千层浪
不少人依据上述条款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而猜测“公摊面积”将就此取消。
@李哲:以前买的能退差价吗?
@CICI:物业费等费用怎么算
@Evey:意思就是我以前按建筑面积买的,将来卖掉只能按套内面积?我吃了个政策大亏是吗?
@行一:会不会导致房价高了?
那这是真的吗?
和咱深圳人的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别着急!我们慢慢看
你知道啥是公摊面积
跟买房子有多大关系?
关系真不小,让大件事君给你举个例子
还记得昨天开盘“秒光”的商务公寓——华润深圳湾瑞府的8千万400平大平层吗?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公示的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583.27平方米的户型,户内面积则为402.26平方米,分摊面积达到了181.01平方米。
这一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与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无直接关系。
该文表示,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各有负责,“怎么可能被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就给说了算呢?”
查阅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可知: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对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解释说——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换句话说,从交易过程来说,开发商和购房者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和《住宅项目规范》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这条要求其实并没有冲突。
除了对“公摊面积是否还存在”的争论
房价是否会因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而上涨
也是一大关注热点
业内
实际购房成本不变
“套内面积交易”无法根本改变“公摊面积”存在的现实,取消“公摊面积”是否意味着房价会涨?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研究总监徐枫认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不影响房价上涨或下跌。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多有遇见“前期宣传一个价,签订合同一个价”的情况。
南都 · 深圳大件事记者向深圳多家楼盘求证发现。由于不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格式有所区别,深圳的购房者还存在的有的楼盘的预售合同中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有的楼盘的预售合同中以套内使用面积计价的现象。
▲目前深圳市场上常见的合同形式
虽然对于购房人而言,购房款的总支出实际上是不变的。但因计算方式不同而“忽高忽低”的房价也让不少购房者吐槽“眼花缭乱”,“如果真的能统一算法,起码可以让价格更透明”。
那这个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与土地招拍挂和预售制度一样,国人如今所熟悉的“公摊”是学习香港的产物。
不管是以什么来计算,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多交少交多少物业费、取暖费,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