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卫:建议出台专门“在线教育管理法”,国家统一制定准入标准

2019-03-07 15: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许素霞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互联网+教育”成了热门话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势资源共享”。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互联网+教育”成了热门话题。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势资源共享”。会场内外,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热议“互联网+教育”发展,其中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带来提案,呼吁出台专门“在线教育管理法”。

“在线教育满足了人们实现个性化学习需求,引领教育模式的创新,促进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是大势所趋,但发展中出现的乱象问题也应该引起足够重视。”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发表了对“互联网+教育”发展的看法,他今年带来其中一份提案是《加强在线教育监管,让人民分享高质量的“互联网+”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

胡卫说,“在线教育”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他引用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为20.1%,2017年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1734亿元,并长期保持18%左右的复合增长。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在线教育还处于行业发展初期。”胡卫指出,当前在线教育行业准入门槛仍然较低,出现了许多无资质、师资水平低、教学内容低劣的在线教育机构,如国内大部分面向中小学生的在线教育机构多以从事应试教育为主,在教师聘任、教材使用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较为混乱,甚至一些无专门资质、未经核准或备案的外教也在从事在线授课。与此同时,一些在线教育机构直接采用网上注册收费形式,以致财务纠纷乃至卷款潜逃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在线教育的监管问题,胡卫提出相关部门首先需要厘清责任分工。胡卫指出,互联网资质管理应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负责,而办学许可、日常管理及教学督导等应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多个部门可以通过成立“联合工作组”的形式,构建起对在线教育的综合治理网络,强化监管。

具体如何管?胡卫则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管理办法。他提出由国家层面统一制定在线教育行业的准入标准,明确举办者资质、服务器地点、聘用教师的资质要求、以及选用的教材需备案等,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在风险防控上,胡卫建议,一方面可运用技术,开发专门网络筛查工具,对APP中涉黄、暴力等不当内容进行“敏感词”筛选,以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要打造即时、开放的监管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畅通举报、申诉渠道,以压缩违法违规办学空间,同时可实施白名单制度,通过树立一批规范办学典范,营造良好办学生态。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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