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整治建筑垃圾乱堆放,罚款1000元

2019-04-15 13:31 作者:张毓琪 来源:奥一网 编辑:王泽权

据了解,目前工程施工或室内装修遗留下来的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人行道上,不仅阻碍了行人正常出行,还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近日,在日常工作巡查中,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发现在盐田新一村门前公共场所存在堆放四袋砖头。

在现场,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发现该现象存在马路中间,严重影响了交通出行安全,立即联系了当事人赖某了解相关情况后,确认该行为属于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第1款: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我队对该当事人赖某讲解了乱堆放的危害性,当事人赖某认识到错误,纷纷表示要配合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当事人赖某已自觉交罚款1000元。

今后,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将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建筑垃圾等随意倾倒。同时,呼吁施工单位和市民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公德,共同抵制偷排偷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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