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犯罪 康得新实控人钟玉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05-13 08:5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许素霞
据张家港市公安局消息,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张家港市公安局消息,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2日,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说明很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但后续诉讼情况可能有变化。”

今年1月,康得新因“手握150亿现金,却不还10亿债券”而受到市场关注,此后康得新自爆大股东占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月29日深夜,康得新发布去年年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为153.16亿元,其中122.10亿元为银行存款余额。

但是,这份年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出具非标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多达10项。对于122亿元银行存款余额,审计机构、公司独董均表示不能判断其真实性。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曾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核对该资金余额,银行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0 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独董声明称,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此后,深交所对这笔资金的去向多番问询。

最新的一份公告显示,西单支行称,西单支行提供的现金管理系统为了方便康得投资集团的现金管理,康得投资集团开立联动账户后,康得投资集团子公司也可以加入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内并开立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

但康得新仍未承认122亿存款的“消失”与康得集团有关,仅表示: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

原因是,由于康得新自己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公司没有内部划转的原始材料,所以康得新及其下属公司无法知悉是否已经发生了与康得投资集团的内部资金往来。

康得新在该份公告中的结论是,“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单支行向监管机构和市场公开联动账户的全部运行情况。”

据媒体报道,1月下旬,康得新召开债权人会议,钟玉对150亿资金的解释是大股东占用,把钱拿出来之后做碳纤维业务。

钟玉为康得新公司创始人,但是在康得新债券违约危机爆发后不久的2月12日,就已经辞去了康得新董事长等相关职务。不过,其仍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康得新的实际控制人。

实控人钟玉此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让人不免与122亿元资金的去向有所联想。“如果是实控人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那么确实对应的就是刑事犯罪,是职务侵占罪。”上述法律界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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