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山东女子为报复丈夫竟然扼颈杀死大儿子,用剪刀杀死小儿子

2019-12-11 08: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潘莹瑜
王某因琐事对丈夫不满

近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三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故意杀人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人王某为报复丈夫,扼颈杀死自己四岁的大儿子,又用剪刀杀死一岁的小儿子,被判死刑。

据介绍,王某因琐事对丈夫不满,遂产生报复念头,先采用扼颈方式杀死自己四岁的大儿子,在监视居住期间又用剪刀杀死自己刚满一岁的二儿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主观上具有杀死孩子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足以致死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刑罚。因其实施犯罪行为时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然其归案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予以严惩。据此,法院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有利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体现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低限度容忍、最大限度保护的原则。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

广告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