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数据查询及操作指引

2020-04-02 19: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张毓琪

自2020年3月27日起,深圳市税务局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这意味着我市的纳税人随时可以通过个税APP进行年度汇算,在此过程中,会有部分纳税人需要填报2019年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为了便于纳税人理解和操作,今天就带大家从什么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查询以及申报填写等方面详细了解一下。


01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1. 政策享受的条件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 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提示: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分别计算扣除额。


3. 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2020年年度汇算办理的是2019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


4. 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


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


02 查询大病医疗专项附加的扣除额


那么如果发生了大病医疗项目,怎么确定自己可以扣除的金额呢?目前,比较便捷的查询大病医疗支出金额的方式主要通过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询,下面就与大家分享如何通过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询:


1. 首先,进到应用市场或者app store,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如下图)。


2. 下载完成后,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实名认证—面部识别身份验证,注册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 认证通过之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设置凭证密码—激活后领取医保卡电子凭证,目前全国各地都已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4. 最后,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如下图所示:


03

个税APP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操作指引


那么,查询到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额,纳税人该怎么申报扣除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填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操作步骤:


1. 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 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大病医疗】,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 依次填写与纳税人的关系,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费用总金额,点击【下一步】;



4. 选择申报方式页面,点击【提交】即可。

04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题


1.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也是得住院的医疗支出才能扣除,没住院的医疗支出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大病医疗支出只需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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