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特区40年”

——广东省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全媒体征集活动告示

2020-05-01 13:16 编辑:卢若情
今年是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回顾改革开放大业,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进一步讲好广东改革开放故事、特区故事、粤港澳大湾区故事、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故事,振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现启动“我与特区40年”全媒体征集活动。

今年是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回顾改革开放大业,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进一步讲好广东改革开放故事特区故事、粤港澳湾区故事、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故事振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精气神,现启动“我与特区40年”全媒体活动。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单位: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二、征稿要求

1.征集时间

202051630

2.征集内容:

围绕“我与特区40年”主题,聚焦展示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征集一批反映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与经济特区共成长的文章、图片、短视频等。要求来稿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形象生动、以小见大、积极向上,没有版权问题

①文章。讲述个人、企事业单位与经济特区共成长精彩奋斗故事,体裁不限,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字数1000-2000字为宜。

②图片。反映深圳等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个人、企事业单位与特区共成长的摄影作品和绘画作品,鼓励投稿反映特区城市面貌和个人生活变化的今昔对比照片。须同时配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单幅作品大小在3M以上。

③短视频。形式不限,体裁不限。MP4MOV 格式,需完整呈现(含字幕、署名等),画幅为16:9最佳,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须附上视频主题和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演讲作品。面向特区同龄人以及在特区工作逾40年的各界人士开放报名,要求提交个人简介、演讲稿等内容。主办方将从报名者中挑选一批典型代表,适时举行“我与特区40年·四十不惑话特区”演讲分享活动,为其搭建优质平台,分享精彩故事。

三、投稿方式

51日起,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投稿二维码(或点链接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hd/youngReportorContribute/index.html?id=462228524187627520),进入“我与特区40年”全媒体征集活动专题”,填写信息,提交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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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方式

1.作品将择优在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等平台刊发,同时接受网友点赞。主办方将根据点赞数等情况评出网络人气奖,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2.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还将组织专业评审,评选出优胜奖项,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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