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主投诉爱车换机油后异常抖动,经查竟是汽修厂用假机油

2020-06-17 11:13 作者:张艳丽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许素霞
依据相关条例,执法人员对该汽修厂未备案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对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20000元罚款。

更换机油是汽车保养的例行工作,然而汽车如果用了假机油,不仅容易导致车辆故障,还有行车安全隐患。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查处了一宗汽修厂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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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刚换机油没多久,车辆就开始异常抖动,我怀疑我之前去的观澜某汽修厂用了假机油。”近期,深圳市民陈先生拨打12328投诉这一情况。接到投诉后,6月5日,执法支队龙华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龙华汽修协会到龙华区观澜某汽修厂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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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和物证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扫描机油瓶身上的二维码,查询机油瓶身相关信息。经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二维码首次查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查询次数为4次,机油瓶上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这瓶机油的二维码首次查询时间与生产日期竟相差一年。于是,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机油所属厂家,厂家客服明确表示陈先生的车辆使用的机油是假冒的,不是厂家的正规产品。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汽修厂之前因未进行机动车维修备案,4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6月5日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时,该厂未完成备案,仍在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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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条例,执法人员对该汽修厂未备案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对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20000元罚款。

据介绍,执法支队将继续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业务标准、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市民如果遇到使用假机油等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情况,可及时拨打12328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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