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和饿了么“掐架”背后

2020-08-04 11:33 作者:李玲 黄莉玲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许素霞
近日,陆续有网友发现,在美团外卖订餐时页面已无支付宝选项,占据优先位置的是美团支付,随后是微信支付和Apple Pay。

一场移动支付大战正在上演。

近日,陆续有网友发现,在美团外卖订餐时页面已无支付宝选项,占据优先位置的是美团支付,随后是微信支付和Apple Pay。

一场争端揭示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的激烈竞争,而互联网巨头对峙的背后牺牲的或是用户体验——原本可使用多种支付方式但现在选择受限。为此有专家告诉南都记者,平台在公平竞争的同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涉事平台是垄断企业的话,还有限制竞争的嫌疑。

美团取消支付宝支付?

饿了么无法用微信支付?

近日,部分用户在网上反映不能在美团App使用支付宝付款,美团月付和银行卡支付排在付款方式前列,此事一出便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7月29日,美团月付通过官微发声,“其实这文章的主体换成饿了么app和微信支付也同样合适呢”,并配上饿了么只能使用花呗和支付宝付款的截图。目前该条微博已被删除。

对此,饿了么官微则以“Excuse Me?”同时还附上一张“鸡同鸭讲双人餐”的订单截图,以证明饿了么支持微信支付。

随后美团月付再次发文:“顺便问一句,淘宝啥时候能用微信支付、美团月付呢”,配图为饿了么只能通过花呗和支付宝支付的截图,并@饿了么的微博。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条微博下有用户批评美团,“一有用户基础的支持就开始不注重用户体验”。

双方一来一往的“口水战”背后,究竟孰是孰非?

7月31日,南都记者分别使用安卓手机和苹果手机在美团App上下单。实测发现,苹果手机支付页面,美团支付是排在最前面的支付方式,在这一选项框内还有一段灰色小字提示,“切换其它银行卡支付”。紧随美团其后的支付选项是微信支付,以及Apple Pay,如果要选择支付宝支付则需点击“展开更多支付方式”才可使用。

南都记者使用安卓手机实测时发现,部分用户的美团付款页面确实没有“支付宝支付”方式。南都记者就“无法使用支付宝”向美团外卖客服咨询,对方表示“支付方式是根据既往支付习惯推荐的”。随后页面提示,可选择“放弃优惠,恢复支付宝”的选项,南都记者点击后返回订单支付页面发现,支付宝选项又回来了,出现在“展开更多支付方式”里。

至于饿了么方面,南都记者同样使用苹果手机和安卓手机实测,结果发现饿了么的收银台页面默认勾选支付宝,点击其他付款方式出现花呗和微信支付。

从实测结果看,美团并未完全下线支付宝支付,用户可通过联系客服恢复的方式继续使用。不过显而易见的是,美团优先推荐的是自家服务。今年5月29日,美团推出自己的信用支付产品,美团月付正式上线。在美团外卖支付页面,美团月付排在最先,其次才是微信支付,饿了么则是以支付宝作为优先项。

优先支付宝还是微信?

实测20款App,结果不尽相同

在日常支付中,使用支付宝还是微信付款,是很多人面临的一项选择。

根据易观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第1季度中国非金融支付机构综合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640335.5亿元。从市场份额占比看,支付宝、腾讯金融、银联商务分别以48.44%、33.59%、7.19%的市场份额位居前三位,三者合计占比达到89.21%。

但此次美团取消部分用户支付宝付款方式的事件,让不少人意识到支付的选择权或许并不在用户。为进一步了解各大应用的支付现状,南都记者选取包括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在内的20款常用App,使用安卓手机进行实测。

实测发现,绝大多数App均提供了三到四种支付方式,其中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储蓄卡、信用卡)支付最为普遍,默认支付主要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主。其他支付方式还有QQ支付、手机话费支付、短信支付、翼支付、度小满和零钱plus等。此外,京东、苏宁、美团、滴滴还提供App自有的支付方式,它们通常在优先位置显示。

南都记者发现,也有的App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中存在仅支持一种的情况。比如淘宝和飞猪仅提供支付宝作为唯一支付渠道。腾讯视频、QQ音乐、京东则未提供支付宝付款方式。

在支付页面设计上,南都记者注意到部分App存在优先推荐的情况。比如哈啰单车的付款金额页面,支付宝选项标有“推荐”二字,拼多多也有相同的设计,写有“推荐”二字的是微信支付。

此外,不少App采用折叠的方式呈现其他支付渠道。以快手为例,充值快币页面显示的是微信支付,点击其他支付方式才出现支付宝和花呗等。而在芒果TV的会员充值页面,依次呈现的是支付宝、微信支付、花呗支付,点开更多支付出现的是招行、建行及京东支付。

由此可见,用户在不同平台可选择支付方式不尽相同,用户可选项由平台决定。而平台优先推荐的通常是自家服务,或者与自家公司存在关联的产品。还有观点认为,个别App以折叠的设计呈现其他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户的使用成本。

专家:

鼓励多元化的支付方式

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如何看待平台支付方式之争?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告诉南都记者,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越多,越能满足更多消费者的支付习惯,提升消费体验。对于老用户而言,原来在某一平台上可以采取多种支付方式,但现在只能选择一种,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这家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话,还有限制竞争的嫌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也认为,“无论是用支付宝还是微信,或是其他支付方式,都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自由。”

根据《电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刘俊海告诉南都记者,大型平台滥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或者市场支配地位排斥限制竞争,不仅仅违背商业伦理,而且违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对于垄断企业来说,还违反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据南都记者了解,《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明确,禁止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理由实施限定交易、差别交易等行为。不过在实践中反垄断法的适用门槛较高,首先需界定相关市场,涉事企业在该市场内具有市场地位,同时证明这种限制行为不存在正当理由,且具有竞争损害后果。

也就是说,目前还很难断定平台限制支付方式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不过从部分反馈看,这种限定选择的行为引起了部分用户的反感,在一定程度上或有损消费体验。

“谁善待消费者谁就能赢得更多市场。具体到支付方式而言,我认为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刘俊海再次强调。他建议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理念应作为平台创新的出发点,同时鼓励平台的支付手段多元化、开放化,扩宽更多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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