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如何规定?

2020-08-26 18: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王泽权

70681598437562.png

相关问答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

广告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