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31批次假冒化妆品!诺必行婴宝、康婴健中招

2021-02-23 10:15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化妆品质量事关消费者的“面子”工程。2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其中涉及19批次烫发染发类产品,首邦、纤佰俪、苾美斯等品牌“躺枪”。

化妆品质量事关消费者的“面子”工程。2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其中涉及19批次烫发染发类产品,首邦、纤佰俪、苾美斯等品牌“躺枪”。除此之外,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康婴健婴儿松花珍珠爽身粉、捷丽海藻王面膜等产品同样出现仿冒问题。

  通告显示,针对2020年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天芝艾祛痘霜等4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套等4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康婴健婴儿松花珍珠爽身粉(四维营养)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等系假冒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峨山县妈咪宝贝母婴用品店一分店经营、标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批号:18984 标示生产日期:20181003)属于假冒化妆品。

  据诺必行品牌市场经理石先生透露,该批次假冒产品的批号批次不是工厂生产的产品,经查实证明其为一款高仿假冒产品。近年来,诺必行打假一直不遗余力,尤其在假货最猖獗的两大区域:江西和广西两个市场重拳出击,曾查处到多批次假冒伪劣商品。他提醒道,“所有诺必行产品都有印防伪码,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可以通过扫码验真伪。网络上不正常低价产品是假货的猖獗之地,请消费者注意鉴别,谨慎购买使用。”

  据悉,假冒商品是指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大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附件:31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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