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深圳路径

2021-07-19 08:35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深圳为全国树立了标杆


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6月中旬,深圳正式发布营商环境改革政策4.0,在此前3版方案先后推出500多项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打出政策“组合拳”,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改善营商环境,深圳一直在路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专家解读认为,深圳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路径在于立法先行,即一旦决定进行改革,很快就启动立法,深圳几乎所有重要的改革都与特区立法相伴,彼此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深圳近年在改善营商环境的举措涉及方方面面,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无疑是重中之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去年获得审议通过。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5部在全国都属“首部”。而在新公布的4.0版营商环境改革中,善用特区立法权是其中一大亮点。

  对标国际一流,体现了深圳的雄心壮志。在改善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深圳另一个重要探索在于重视政企沟通。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出台政策前都会征求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群体的意见,很多政策直接吸收企业家的建议。在制定营商环境改革4.0政策前期,深圳市发改委面向企业开展第三方评估、痛点堵点“大征集”“大调研”,召开系列座谈会,从收到的近2000条意见建议中系统梳理问题清单及政策建议,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将100多项改革举措纳入正式出台的政策。

  深圳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需要克服两个短板。一是土地紧张,房价上涨,不但提高了企业成本,也降低了人才吸引力。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底深圳一口气拿出30平方公里的产业用地,接着又在2020年深圳招商大会上拿出15平方公里。今年初,深圳继续升级产业空间保障机制,出台了《产业空间直供计划实施方案》《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精准对接一批有迫切产业空间需求的企业。前一政策专门针对需要自建产业空间的企业,凡是经过深圳产业项目遴选机制认定为重点项目的,可以直接供地;后一政策针对暂时不需要自建厂房、只需要租赁发展空间的创新型企业,政府部门通过配建、行政划拨用地等方式筹建一批创新型产业用房,再以优惠的租金向其提供。

  应对土地紧张问题,深圳另外一招是完善人才住房制度。深圳将大规模启动住房建设,将2018年制定的“到2035年新增各类住房170万套以上”指标,调整为200万套。其中,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公共住房比例将占到供应总量的60%,从而改变所有人必须全部从市场买房的单一局面,方便优秀人才来深圳就业、创业。

  另外一个短板是深圳本土高校、科研院所不多。深圳近年来激发创新活力的探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基础研究。数据显示,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仅占研发总经费的6%,而发达国家一般为15%左右。为了改变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弱项,2019年深圳提出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以立法形式确立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20年这一比例提高至38%。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给予人才充分的自主空间。由华为、中兴、光启、华大基因和中广核这5家企业建设的深圳国家重点实验室,“双聘制”是一大特色。实验室提供仪器设备和经费,科研人员只需要提供研究才能,科研经费可以自主使用。该机制力求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追求科学理想,鼓励实验室自主探索科研方向。在评价机制上,“不让外行的评价内行的,不让低水平的评价高水平的,不让坐而论道的评价实干的”。通过这样的体制机制创新,该实验室成立仅3年就快速集聚了以23位院士和1800多位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为主体的人才队伍,为深圳科研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政府成立天使基金,专门资助刚孵化的初创企业。其特色在于,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投早投小投长,这类项目可能在10—20年后才能产生效益,盈利时政府一分钱不要,全部让给一般合作伙伴的社会资本,政府只求保本,以此撬动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种子期的企业。

  2020年,深圳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1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7万亿元,出口实现全国城市“二十八连冠”;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85万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7年居全国城市首位,商事主体数和创业密度继续领跑全国,国际国内各类市场主体继续看好深圳、选择深圳。

  改革再出发,深圳重任在肩,探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为全国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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