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要来了!广东电力交易市场将如何变化?

2021-10-13 11:01作者:刘倩来源:南方网编辑:许素霞
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稳定供应

10月12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下称《通知》),全面放开煤电发电上网电价和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此前已经进行了结算优化,合理疏导发电侧成本,此通知出台后正在抓紧研究政策,争取尽早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制定下一步实施办法。

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通知指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通知要求,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指出,我国燃煤发电电量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在发电侧上网电价形成中发挥着“锚”的作用。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

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稳定供应

自2020年冬季以来,我国部分省份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电力供应紧张问题;今年二三季度,受电力需求超预期增长、燃料价格持续高涨等多因素综合影响,全国多地进一步出现了因电力供应不足引发的大面积错峰限电。在此背景下,《通知》的出台对于缓解当前煤电行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呈现持续上涨趋势。截至9月底,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752元/吨,较年初上涨26.8%;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价格已涨至1086元/吨,同比上涨近一倍,煤电企业成本倒挂严重,成为引发本轮电力供应紧缺问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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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众多燃煤电厂的煤炭中转站,天津港煤码头正积极抢装、抢运电煤。新华社发

“此次《通知》的出台,放开了全部煤电机组的发电量进入市场,并提高了煤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浮动比例,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当前煤电机组的成本压力,从而改善电力供应紧缺问题。”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历卢恩认为,《通知》的出台意味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短期来说可以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稳定供应,长远看,更重要的是畅通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价格传导机制,形成能升能降的工商业电价,更为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的基础性作用。

广东电力市场化交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9月24日,广州港燃煤价格已达1550元/吨,同比增长310%;现货天然气到厂均价上涨至约7.1元/立方米,同比增长610%。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在经济快速恢复和气温持续升高的影响下,广东省电力需求增势强劲,电力供应紧张。

在这样的形势下,9月底,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电力交易四季度运行方案,在最大程度尊重现有批发、零售合同的同时,合理疏导发电侧成本。当售电公司(含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大用户,下同)月竞成交价差为正时,将正价差对应的超额电费,全额传导至市场用户。

一方面,发电企业按照月度交易形成的价格结算,对于发电企业参与月度交易的电量,其发电成本得以疏导。 另一方面,零售结算时,用户侧按现有零售合同开展结算。在此基础上,由用户分摊超额电费。对用户来说,考虑市场中仅月竞成交电量涉及超额电费,比重较少。平均零售合同和超额电费分摊,用电侧结算价差仍为负价差,且有序用电的情况将得以缓解。

卢恩表示,《通知》印发后,广东省能源局等部门正会同电力中心抓紧研究政策,将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制定下一步实施计划。

截至9月底,广东共有29097家主体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其中,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164家,发电企业153家,大用户778家,一般用户27661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预计2021年交易电量3000亿左右。根据《通知》,未来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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