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公开招聘14名公共事务辅助员

2021-11-18 09:42作者:徐烜和来源:南方网编辑:黄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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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共1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盐田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人员;2021年11月17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参加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学位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专业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二、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s://ytrl.zhaopin.com/线上报名,并通过图片格式(JPG、PNG)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正反面在同一页)。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指导就业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附件3)。  

(4)具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其中一项均可)。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1月16日。  

(6)个人简历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校表现(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的荣誉等),国家、省、市颁发的奖项、荣誉称号等。  

2.报考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00至11月23日18:00。  

3.笔试资格审核: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为避免考生随意或恶意报名,对填报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核。同时,鉴于疫情防控期间笔试场地有限,为限制人员流量和聚集规模,如报名人数较多,则从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简历等综合因素确定笔试人员名单,限制参考人数不超过所报岗位拟聘人数的15倍;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拟聘人数的15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和打印报名表。计划招录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于11月25日17:00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资格审核情况。  

4.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于笔试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5.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均为客观题。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详见笔试公告。  

(标)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对象  

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不受比例限制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组织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就高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考察  

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盐田区编外人员相关制度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按照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兑现待遇。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试用期满后根据所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规定兑现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已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因故需缺考笔试的,应于考前3天告知,否则两年内可限制参加盐田区编外人员招考招聘。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考查询网址: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九)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7363662672、13602847716,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55—22744351。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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