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欠货款被起诉,涉案金额3671万

2021-11-23 09:46作者:孔学劭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黄晓航
现金流情况堪忧

11月22日,彩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起诉苏宁易购、苏宁采购中心,要求支付3671万元票据款项。本诉讼案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受理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线上线下多渠道拖延账期 诉讼涉及应收账款3671万

根据公开信息,彩虹集团主体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国营四四〇〇厂”,现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下辖彩虹集团中南有限公司、彩虹集团中日合资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彩虹日化用品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分(子)公司。

该公司主要产品有彩虹电热毯、干鞋机、取暖器具;彩虹电热蚊香片、液体蚊香、杀虫剂、蚊香;涤纶短纤维及针刺无纺布等。公司主导产品“彩虹”牌电热毯年生产能力达1000万床,“彩虹”牌电热蚊香片达2000万盒,是我国电热毯行业和卫生杀虫产品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按照彩虹集团公告,其与被告苏宁采购中心以其苏宁易购天猫及加盟店、苏宁对公、苏宁自营 ( 常规门店、直营店、电器超市 ) 等渠道开展线上和线下业务合作,销售公司生产的生活电器产品,双方订立了业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货款结算周期为 1 个月,货款支付方式为三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苏宁采购中心违反合同约定,出现逾期支付货款的情形。

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彩虹集团接受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期间,出票人苏宁采购中心以公司为收款人,开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4 张,票据金额分别为 5757319.44 元、13605275.12 元、12073599.09 元、5274045.82 元,4 张汇票均经苏宁采购中心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

上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为 3671万元,上述汇票现已到期。公司通过在电子汇票系统提示付款、发函通知、派员催收等多种方式要求苏宁采购中心付款,但苏宁采购中心始终拒绝支付。

彩虹集团认为,本次诉讼涉及应收账款金额 3671万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2%。苏宁采购中心作为到期无条件支付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应该按照票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条件向公司付款。苏宁采购中心为苏宁易购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苏宁易购应当与其共同承担给付责任。

苏宁前三季度经营现金流净额增长-83%

南都记者注意到,10月30日,苏宁易购发布了三季报,2021年1月到9月,苏宁易购净利润为-81.2亿元,同比下降超106倍。同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由于利润亏损大幅下降至-44.5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69.31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84.68亿元,同比下降181.07%,现金净增加额-61.41亿元。

三季报显示,苏宁易购负债合计1411.74亿元,应付息的债务总计超730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42.66亿元,应付票据183.98亿元,应付账款169.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59亿元,应付债券5.07亿元。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81.07%,苏宁易购表示主要由于公司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及银行负债。

此外,近日也有声音称“苏宁易购十二月底宣布破产”。不过11月16日, 苏宁易购官微发布辟谣声明称,“苏宁易购十二月底宣布破产”为谣言,公司经营一切正常。苏宁易购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对造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2日,苏宁易购发布致全体员工信称,双十一销售目标全面完成,力争实现11月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转正。苏宁易购董事长黄明端和总裁任峻表示,近半年来,集团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但号召全员“不回避问题,也不轻信谣言”,把全部精力投入客户服务和销售提升,按既定的方向扎实前进。

全员信称,苏宁易购从8月起流动性逐步好转,9月下旬、10月销售收入实现环比快速增长,双十一全面完成销售目标。

11月16日,苏宁易购方面告诉南都记者,今年双十一,苏宁易购不做“大而全”,而是聚焦优势主营业务,做长三大长板:供应链、门店场景、服务体验。据苏宁易购方面数据,十一期间,平台万元以上高端家电套购订单量同比增长52%,全渠道以旧换新人数同比增长57%,节能家电产品占比达68%,智能家居产品销售增长108%。双十一当天到店体验人次同比提升137%。对于今年双十一的总体销售战绩,苏宁易购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

此外,南都记者还获悉苏宁易购此前出台了《关于2021年10-12月销售达成考核激励的修订方案》,按照此次内部信,10月销售目标达成的员工共有2464名。但是上述具体的激励方案,苏宁易购方面拒绝透露详细。不过有苏宁易购内部员工表示,“奖励很丰厚。”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