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年全面推行新房“交房即交证”!

2021-12-15 09:29作者:邱永芬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黄晓航

12月14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切实解决房地产“办证难”问题。会议明确,从2022年12月31日起,湖南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实施“交房即交证”。

从近日发布的《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可见,湖南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

《方案》明确,按照前置一批、关联一批、简化一批和后置一批的要求,对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等全流程进行精简优化,建设预售阶段,严把预售入口关;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完善标准化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将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推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开展预告登记和转移、抵押登记合并申请。

在竣工验收阶段,《方案》提出将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土地、规划、房产测绘流程前置到竣工联合验收之前;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清单;并行开展核实核算,在竣工验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完成土地价款、报建费、物业维修资金的核算和清缴,在不动产首次和转移登记时不再进行核验;简化土地指标核算程序,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告知承诺制,加快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

在交房交证阶段,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材料不得作为登记受理前置条件,对能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房屋测绘报告及成果数据,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