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起诉申通,不错的法治示范

2021-12-17 10:55作者:南都短评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蒋清君
一场低成本的“专业实践”

毕业生寄行李回家,被快递公司多称重了十几斤,中山大学法学院一学生就这个看似寻常的“不走运”到法院起诉了。据南都“记者帮”报道,因申通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一、二审法院判决均支持原告三倍索赔的诉求。原本一场很普通的民事诉讼,本案一审公开审理的庭审直播录像,在网上的播放量是庭审法院其他案件的数十倍。

法学学子对社会场景中很多人习以为常的事项“不平则鸣”,以自己相对熟悉的方式伸张权益,固然与其专业背景不无关系,也确实是多年法学专业训练客观上造就的权利意识。但透过这样几次带有相当强公益色彩的诉讼,不仅可能直接影响败诉方在对待其他消费者时的姿态,而且事实上也会给普通的消费者维权带来某种鼓励和示范。更何况,个案诉讼所指向的行业普遍性问题,也可以是对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在内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一种提醒。

话说回来,即便是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加持,真正实战演练的个案诉讼,依然是“事非经过不知难”。正如当事人事后所言,“第一次坐在真实的法庭……平时都是书本上教的,现在是化为实践”。法律背景的大学生通过发起诉讼,进行一场低成本的“专业实践”,其价值显然不止于个案范畴。

另一方面,从此番中大学生发起的诉讼过程也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包括立案登记制、庭审直播在内的多项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成果,在普通个案诉讼过程中已经若隐若现。启动司法程序的便捷和已经事实上大大降低的诉讼成本,与原告专业学习背景的关系正在减少,“搜集证据材料打印装订,通话录音刻成光盘、提炼出录音摘要,写一份起诉状……”,起诉前的一些必要准备或许还需要一些专业优势来降低诉讼成本,但递交材料“当天立案受理”以及“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起诉和资料打印都花不了多少钱”等细节的背后,却已是非常日常化的真实司法服务场景。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一直是国家对普通社会成员的倡导,但长期以来,因为“嫌麻烦、怕花钱、不愿意输”,不少人遇到纠纷时还是会自觉不自觉地把“打官司”首先排除在外。之所以说中大学子对快递公司的诉讼是一种不错的法治示范,不仅在于个案所反映出来的某些侵权和欺诈需要法律层面明确的否定性评价,需要不断通过个案判决为公众指引出一条可行的纠纷解决路径,更重要的是,以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也得到了不断完善中的常态司法服务的呼应和成全:“怕麻烦”的诉讼越来越不再麻烦,“怕花钱”的打官司也可以不那么费钱。

一个社会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就是在反复不断的实践、试探中养成的,大学生诉申通的这场官司,其价值显然不仅是几百块钱的“三倍索赔”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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