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正式发布摩托车禁行通告!

2022-01-05 07:47作者:余悦 来源:奥一新闻编辑:王河峰
这些路段禁摩,望周知

12月3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官网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

奥一新闻记者从公告中了解到,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了深圳十区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路段,该通告2022全年有效。

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另外,该通告还规定了几类不受禁行驶措施限制的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

  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就禁止摩托车(含二轮、正三轮、侧三轮摩托车等,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二、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三、对于在我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2月29日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余悦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