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侵权案胜诉火锅店主:曾因败诉改招牌,将尽快还原

2022-01-14 09:03作者:刘苗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黄晓航
要把“青”字再还回去

因招牌中“青花椒”三个字惹上官司,在成都经营鱼火锅店的邹先生过去两个月的心情有如过山车。1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其对“青花椒”的使用系正当使用,不构成对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案注册商标的侵权,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邹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一审败诉后,他曾将招牌中的“青”字抠掉,“现在胜诉了,我会尽快把招牌还原。”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末,四川多家餐馆经营者因店名、菜单中含有“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邹先生也是其中之一。去年10月收到法院传票得知被索赔5万元时,他曾以为遭遇诈骗,“我们做的就是青花椒鱼,如果不写在招牌上,别人怎么知道我卖的是什么呢?”

邹先生的代理律师当庭展示的火锅店招牌。

2021年11月26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邹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因为“没有钱”,所以当时是自己为自己辩护,没有聘请律师。12月中旬,他收到判决书,被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的标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万翠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因不服判决,他随即提起上诉并获法院受理。

2022年1月13日,四川高院对上诉人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与被上诉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南都记者获悉,庭审中,邹先生的代理律师提交的新证据显示,该火锅店已于2021年10月获准注册“邹鱼匠”商标,此前万翠堂公司在该店取证时,该店店招中已标注“邹鱼匠”字样。

邹先生在一审败诉后曾将招牌中的“青”字抠掉。

当天11时许,四川高院二审宣判,该火锅店对“青花椒”字样的使用系正当使用,其在“青花椒”字样前附加自己的注册商标“邹鱼匠”标识,其后还带有“鱼火锅”三字,与万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有明显差异。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胜诉后,邹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去年一审败诉后,他曾将招牌中的“青”字抠掉,变更为“花椒鱼火锅”。如今,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用回老招牌。“等拿到二审判决书,我就要把‘青’字再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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