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就读的澳门学生将获发学费等津贴!最多可领近万澳门元

2022-01-29 10:53作者:黄嘉丰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为延续粤澳两地在教育领域的合作

1月28日,南都记者从澳门特区新闻局获悉,澳门特区行政会已完成讨论《二零二一/二零二二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行政法规草案。根据草案,为延续粤澳两地在教育领域的合作,特区政府于新学年将继续向在广东就读非高等教育阶段的澳门居民学生发放“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

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在28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每名学生的学费津贴金额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费确定,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维持8000元(澳门元,下同),小学、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维持6000元。同时,每名学生的学习用品津贴金额为定额,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澳门元1150元,小学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1450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1700元。

出席记者会的教青局代局长龚志明表示,预计受惠学生逾6400人,涉及金额超过4100万元。据介绍,申请须在今年4月25日至5月6日期间向教青局提出,津贴款项将于10月起一次性转入申请人的父母任一方、监护人或成年学生的澳门银行账户内。

澳门学生。南都见习记者 黄嘉丰 摄

南都记者留意到,粤澳两地政府曾于2011年签订《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当中提到“澳门逐步对在广东就读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澳门幼儿及学生提供学费津贴”。根据该协议内容,澳门特区政府自2017/2018学校年度起,将学费津贴扩展至就读于全广东省21个城市属澳门居民的学生,并于2019/2020学校年度起向有关学生新增发放学习用品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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