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其中超七成为祛痘类产品

2022-02-27 10:56作者:肖韵蕙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显示8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均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其中6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祛痘产品。

图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6批次均为祛痘产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12号)》显示,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8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南都记者注意到,8批次不合格的化妆品中,6批次均为祛痘产品,如标示为委托方上海资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广东轩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倩芙祛痘平衡喷雾(男士专用),被检出禁用原料“克林霉素”。委托方和受托生产方为与上述同样公司的“倩芙祛痘平衡喷雾(女士专用)”,同样被检出禁用原料“克林霉素”。

图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此外,标示名称为“诗妍希控油祛痘精华液”(标示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攀龙创意园B1栋201A室,被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工业区中路13号生产)、“妍小圈草本净颜祛痘膏”(标示委托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胶平路288-82号,被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桃源西街53号生产)等产品均被检出禁用原料,登上质量黑名单。

图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责令相关企业

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8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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