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离婚登记人数下降43%,专家称离婚冷静期起到一定作用

2022-03-22 09:28作者:冯奕然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黄晓航

3月21日,微博话题#2021年离婚登记人数大降43%#引发关注。民政部最新发布的统计季报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这一登记量比2020年(373.3万对)下降了约43%。对此,专家指出,离婚人数下降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此外,结婚人群总量在逐渐减少、假离婚买房渠道被堵等因素对离婚登记人数也产生一定影响。

全国离婚登记人数大降有多方面原因

“2021年一季度全国离婚人数下降七成”的消息此前引发广泛关注。民政部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29.6万对,2020年四季度离婚登记人数是106.3万对,环比下降72.15%;同比2019年一季度,离婚登记人数为104.8万对,2021年一季度比两年前降幅高达71.76%。

南都记者注意到,民政部最新发布的统计季报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213.9万对夫妻完成离婚登记。这一登记量比2020年(373.3万对)下降了约43%。分省份来看,有10个省份离婚登记超过10万对,分别是河南、四川、广东、江苏、山东、安徽和河北。其中,户籍人口第一大省河南以15.2万对位居第一。四川14.7万对位居第二,广东14.5万对位居第三。

各地结婚、离婚登记人数多少,与各地的人口总量尤其是户籍人口总量有较大关联。河南户籍人口最多,因此结婚、离婚登记人数都是全国第一。

多位专家表示,离婚人数下降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分析指出,以往离婚案例中有一些是冲动型离婚。有的人遇到一点生活琐事,无法沟通,一言不合就翻脸,情绪一上来就想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给了这个群体一段缓冲的时间,让他们有一定的时间去平复心情、恢复理性思考,减少冲动,避免草率。实践证明,设置好、实施好、使用好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这类离婚者有冷静、反思、后悔、和好的作用,从而减少了冲动型离婚案例。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也认为,离婚人数下降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那些办理了离婚申请登记,但最后在冷静期满后没有再来办理登记的夫妻,都属于离婚冷静期的受益者。”李明舜说。

董玉整还表示,除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结婚人群总量在逐渐减少也是离婚人数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数据显示,2021年15~49岁育龄妇女比2020年减少约500万人,其中21~35岁育龄妇女减少约300万人。再加上婚龄逐渐推迟,结婚人数逐年下降。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此起彼伏,也影响了人们的现实生活和婚姻态度。

同时,假离婚买房渠道被堵等因素对离婚登记人数也产生一定影响。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分析,在严格的限购政策下,过去一二线城市有不少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买房而办理离婚,但近年来尤其是近一两年,各地都出台各种举措,堵住了假离婚买房的通道。另外,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下行明显,买房人群也以刚需为主,假离婚买房的需求本身也少了很多。

离婚冷静期实施一年多,成效如何?

2021年1月1日起,随着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施行,离婚登记正式设置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根据离婚冷静期制度,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变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2021年9月17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中国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民政部贯彻《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帮助婚姻当事人修复婚姻关系。“从离婚冷静期实施效果来看,确实减轻了很多冲动型离婚的事例,社会效果非常好。”

多地民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因离婚冷静期制度撤销或放弃办理离婚的情况较为明显,多地离婚率下降。

据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2日,有38%的夫妻在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了离婚登记。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5日,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约5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登记。

据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相比共同来办理撤销申请的夫妻,大多数情况都是夫妻双方在冷静期满后没有在30天内来办离婚登记,申请自动撤销。

合肥市民政局消息,2021年1-6月份,合肥全市提出离婚申请的有16518对,2-7月,全市办结离婚的有9330对。2018年至2020年,合肥市每年的离婚登记量分别约为3.3万对、3.1万对和3.4万对。与2020年全年平均数量的一半相比,2021年上半年合肥离婚人数明显减少。

据辽宁日报此前报道,盘锦市2021年共有5614对夫妻提出离婚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后,2832对真的“冷静”下来,选择继续相伴生活,占比达50.4%。

2021年江苏全省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240435对,当年完成离婚登记134943对,占离婚登记申请总数的56.12%;87635对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主动撤回或逾期未办理视为撤回,占比36.45%;17857对因处于离婚冷静期或登记发证期,尚未办结,跨年至2022年继续办理。也就是说,2021年江苏近四成离婚申请在冷静期撤回。

离婚冷静期是自由还是限制?

专家:“利大于弊”不应过分解读

尽管效果初现,但对于离婚冷静期制度,却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它是“婚姻的守护者”,也有人觉得它是“自由的绊脚石”。法律应不应该对离婚作出限制?

面对这一问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认为,关键是要看这种限制有没有实际意义。离婚冷静期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理解为对离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是为了挽救那些不理性的离婚行为,给因吵架、琐事而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挽救婚姻的机会,李明舜认为,这是有实际意义的。

离婚冷静期是否违背了婚姻自由,会导致离婚成本加大,提高离婚难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龙俊认为,这种说法是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过度解读。

“总体上来说,民法典对离婚采取的是非常温和的态度,还是坚持了婚姻自由,仅仅只是对冲动离婚增加了一个程序性的限制而已。”龙俊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理智地想离婚,即使有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除了稍微麻烦点要跑两次婚姻登记机关以外,基本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这个限制可能会稍微增加一些理性人离婚的成本,但是对于挽救不理性的离婚行为则会起到作用。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也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一定是“利大于弊”,它仅在程序上让协议离婚的时间长了些,但离婚的门槛其实并没有提升。延长的时间不仅能挽回冲动离婚,也能因“变数增加”而降低因买房、孩子上学等利益原因而假离婚的行为。

离婚冷静期期间,如果一方没有冷静,反而在这期间出现家暴等问题怎么办?对于这种担心,张荆认为出现的概率很低,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赌博、吸毒等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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