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高校“刷课”“替考”!五部门:经查实给予处分记入档案

2022-04-01 17:14作者:冯奕然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黄晓航

在线教学过程中滋生的“刷课”、违法广告等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要求高校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纪律意识,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慕课数量与学习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南都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自2013年以慕课为代表的在线开放课程在我国高校中兴起以来,教育部持续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用、学、管。截至目前,我国上线慕课数量超过5.2万门,学习人数达8亿人次,在校生获得慕课学分人数3.3亿人次,慕课数量与学习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经过近10年持续建设和发展,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以来大规模在线教学实践,在线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已逐步成为高校教学新常态。为全面推进在新常态下的在线教学建、用、学、管,保障在线教学健康发展,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启动了《意见》起草工作。

严禁刷课替课刷考替考,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意见》要求高校强化学生诚信教育和纪律意识,严格在线学习规范与学习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高校学生应当按照其所在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在线开放课程,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由涉事学生所在高校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取消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刷课”问题频出、课程质量低劣的平台列入黑名单

在加强平台监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平台须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学习过程监控。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实施大数据监测,建立平台备案机制和“黑白名单”制度等。

南都记者关注到,建立平台“黑白名单”机制是《意见》的一大政策创新点。《意见》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进行备案审核,监管规范、课程质量高、管理服务好的平台进入“白名单”,并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布,“刷课”问题频出、课程质量低劣、管理服务落后的平台列入“黑名单”。高校必须从列入“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

健全课程平台监管制度,实施学分课程大数据监测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了建立课程学习过程监管机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对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实施大数据监测。

提供学分课程的平台必须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开放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对课程质量和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对异常学习行为集中的高校、平台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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