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每五分钟抓拍一次人脸”不只是不讲武德

2022-05-12 09:51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蒋清君
考勤界的“天花板”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成人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要求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每五分钟抓拍一次人脸,如果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截屏不够89次算旷工”,以至于“大家不敢去上厕所”。涉事公司回应称,该系统在员工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装。

考勤界的“天花板”又有了新高度,因疫情导致的居家办公,居然这么快就出来了“因地制宜”的虚拟考勤系统。一间以“尚德”为名的公司却用这种不怎么讲武德的方式,把居家办公的员工压迫到不敢上厕所。这可能已经不是一家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而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大事。

当然可以看到,各种互联网办公方式的推出,为像疫情防控这种紧迫状态下社会面的调整运转方式提供了不少便利。但也有越来越多的打工人开始察觉,因为远程办公的某种“赋能”,使得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在拉长,类似情况在“关不掉的手机”“回不完的微信”中,已经不是个别人的个别体验了。卓别林在《摩登时代》里所呈现的打工人处境,可能已经有了新技术下的2.0、3.0版本复刻。

“公司突然抓考勤,说明开始走下坡路”,网络流传许久的这句调侃说归说,一旦真在就业压力骤然增大的情况下,让很多打工人因此做出抉择也不那么容易。正如法律人士在南都“AI前哨站”所言,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平等民事主体,涉事公司口中的员工“知情同意”,并不能证明其自愿性:“尤其是现在身处疫情,很多公司可能难以为继,然后员工求职也存在一定困难。”

2021年11月颁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等。而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则要求,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除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还必须满足征得同意、明示目的方式与范围等多项条件。

五分钟一次的人脸抓拍,以获取员工的生物识别信息,如何辨别和判断员工在特定场景下对于相关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的“知情同意”是基于自愿而非胁迫?就在去年,还有企业发明所谓智能坐垫以监测员工心跳、呼吸、坐姿等信息被怀疑用于考勤的新闻引发热议,恐怕也是同样的逻辑难题。受雇于人就难免受制于人,而对用人单位越来越逼员工到墙角的各种监测、监督技术,除了网络匿名发帖吐槽,员工又该如何明确表达不同看法?还是说公开发帖爆料、质疑本身,就应当被视为员工不自愿的一个表现?

其实在前述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公民权利,同样也是有专门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管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接受、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举报”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就在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员工除了在社交平台吐槽引发媒体关注之外,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线索,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或者说,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本身就可以基于网友爆料线索介入调查,对涉事企业过度采集员工个人生物信息的做法予以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技术日新月异,监管自然也要与时俱进,网络发帖早就已经是执法机关获取执法线索的常规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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