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可过度,红码岂能滥赋

2022-06-15 11:28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蒋清君
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警示通报,通报河北张家口、安徽安庆、陕西商洛三地过度防疫问题,强调对货车司机举报、检查中发现的通行过度管控层层加码、重复核酸检测、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等问题,要立即督办转办,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加强警示通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几乎就在上述三地因过度防疫被通报的同一时间,媒体报道,有身在河北、四川、广东等地的被赋红码人员查询发现,自己被赋红码的原因,是“通过数据库查询,您有一个出行提示:河南省将您的健康风险等级定位高,健康报告日期为2022-6-11。”这些健康的“高风险人员”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山东,因为被赋红码,生活出行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因为红码是河南省赋的,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无权解除,目前,该情况已上报。

个人信息健康码是有国家标准的。2020年4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要求,“在人员管控、健康码互认等方面要做到政策统一、标准一致”。2020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委)印发公告,发布《个人健康信息码》系列国家标准。河南这批案例呈现了一种极其危险的倾向:滥用防疫手段,随意赋码。

所谓过度,一是增加不必要的防疫事项,超出应有程度,二是应用到非防疫领域,超过约定限度。健康码本质上是一项公共契约:防疫是重要的,为了保证公众健康,每个人都需要减损一定的权利和便利,才能开展公共活动,而健康码的状态就是进入公共生活的凭证。当公众接受通过健康码生活,其绝对的前提是,健康码的赋码依据只能是与疫情相关的因素,也只能用于防疫目的,任何将健康码用于其他目的的方式都是单方面毁约,绝对无效。

如果真如多地居民健康码突然被河南赋红码的情况所示,表明河南在连续多日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通报的情况下,出现了疫情外溢风险,而通报与实际情况不符,要么说明当地在新增疫情上瞒报了,要么说明河南随意赋码。显然,河南有关部门陷入了一个尴尬境地,瞒报的高压线在前,反而坐实了滥用防疫手段。

河南有关部门将健康码用于非防疫目的,是对社会的违约,它释放的信号是,即使你不存在感染和传播疫情风险,你也将不得乘坐公交地铁、不得进入超市公园、不能进入单位学校。一个人由于公共卫生以外的原因,被地方政府通过公共卫生工具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这无疑令人后怕。试问:一个不与健康状态关联的健康码,它的性质为何?它凭借什么限制人们的公共生活?它来自于法定授权还是个人喜恶?

健康码涉及诸多公共权利,应用于社会管理太“方便”了,这种方便滋生了权力控制的快感,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应该严格限缩它的适用情况,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公共卫生标准是赋码的唯一标准。

随意赋红码是对健康码及防疫手段公信力的消解,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理由害怕。一项巨大的不确定性突然摆在面前,公众无法预知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下被赋红码,现实生活的多项防疫管理势必遭受挑战,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对这番“为所豫为”的操作特别警惕,并坚决防止这道口子越开越大的原因。

必须明确,滥用防疫手段也是过度防疫,与国家防疫政策和精神完全相悖。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强调,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对各级政府严格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6月5日,国家卫健委要求坚决落实“九不准”,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寻找平衡,进行科学、精准、有针对性地防控。6月11日,国务院警示通报三地过度防疫。种种表态均在宣示,过度防疫绝不可取、绝不可行。

借由河南有关部门随意赋红码一事,须谨防公权力以防疫技术手段为工具无序扩张,而对这样的过度防疫,尤其需要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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