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等缴费及待遇偿付基数调整:按12964元/月

2022-07-03 08:33作者:张小玲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7月1日起实施

深圳医保局公布,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2964元/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和市统计局《2021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5563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四舍五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2964元/月的标准计算。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跟医保缴费调整有啥关系?据介绍,计算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时都依据这个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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