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版权纠纷首案披露!游术获赔千元,被告称将上诉

2022-07-16 14:13作者:何嘉慧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被告称游术公司此前未就侵权一事主动联系

知名交通普法交通节目《谭谈交通》版权归属问题持续引发高度关注。南都此前报道,受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对《谭谈交通》开展相关维权工作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情况。而自今年4月起,游术公司作为100%原告,提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多达83起。

南都记者获悉,在与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数家公司中,一家来自厦门的文化传播公司,于近日收到来自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6月28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并向游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500元。7月15日,该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接下来将考虑上诉。

称有公司违法转载涉《谭谈交通》作品,要求赔偿1万元

南都此前报道,7月11日晚,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律师发布公开声明,表示该电视台为《谭谈交通》的著作权人,已授权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相关维权工作。7月12日,该节目主持人谭乔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提出质疑:“在著作权存在纠纷、各种问题都没有理清的情况下,一个疑似皮包公司拿了所谓的授权文件,就可以撬动全网价值数千万的一个区间,这合理吗?”

7月13日,南都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自今年4月起,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100%原告,提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达83起,且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合等情况。对此,该公司登记机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南都记者称,已关注到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目前该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已着手进行调查。

南都记者注意到,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对厦门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7月15日,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其于13日接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指出,3月29日,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术公司”)发现厦门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上传了《谭谈交通》视频作品。

游术公司认为,该公司违法转载涉《谭谈交通》作品的行为,严重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等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公司删除侵权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被告称游术公司此前未就侵权一事主动联系,将上诉

被告公司负责人在提供给南都记者的民事答辩状中表示,该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与《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系混剪类的二次创作作品,且该视频是从其他公众号的文章里转发而来,阅读量低,影响范围小,不存在任何商用或获利行为。

南都记者注意到,被告公司称,从未收到任何来自游术公司关于侵权的电话或消息沟通,但仍第一时间删文,停止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被告公司认为,其行为根本未对游术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侵权,没有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便构成侵权也属于不知情的无意侵权,情节非常轻微,未对其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认为,《谭谈交通》板块视频系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属于视听作品的范畴。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系案涉视听作品的作者,游术公司经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授权,在授权区域及授权期间内,享有《谭谈交通》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财产著作权和维权权利,有权提起诉讼。

法院称,涉案视频系将长视频剪辑成短视频使用或传播,其截取的片段与权利作品相同。被告公司通过微信公号转载的方式,利用了网络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案涉作品,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侵害了游术公司对案涉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上,6月28日,法院按照相关条款,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并向成都游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500元。7月15日,被告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接下来将考虑对本次判决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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