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动车违规提速,要求召回问题车辆,国务院安委会出手了

2022-08-30 14:27作者:管玉慧来源:奥一新闻编辑:许素霞
加强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

为切实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四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从源头上防范“违规提速”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提速上路后,到处乱窜,是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而商家与车主在销售环节为躲避监管,使出了各种“解码”招数。为解决这一治理难点,《方案》提出:研究提高电动自行车控制器防篡改技术,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出厂后擅自解除限速。

其中,不仅要求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增加涉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同时,要探索建立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带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方案》还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

此外,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上,明确了时间表。2022年底前发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2023年底前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标准。

加大抽查力度,不合格车辆将被召回

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方案》要求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销售来源不明和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

《方案》进一步强化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

广州交警对驶入内环道路的电动自行车骑手进行处罚。图源:广州交警

《方案》还要求,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督促即时配送平台保障骑手安全

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方面,《方案》提出将推动新建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

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对于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方案》指出,2022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同时,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方案》还特别提出,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

图:一位坐在电动自行车上休息的外卖小哥。奥一新闻摄

加强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

《方案》最后强调,各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地方法规,推动将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规定要求纳入其中,为强化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推动把有关工作要求纳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动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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