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过《第三极》《本司汀》等小说的80后女作家张艳华,一心向往悠闲、雅致的书香生活。在辞任企业高管之后,2016年春天,她来到了由万科公司在杭州开发运营多年、有“产业人居标杆项目”之称的良渚文化村,租下玉鸟流苏创意产业园10号楼内的两层房屋。
近648平的室内面积,带一个后花园,承租伊始,张艳华满心喜悦地做了规划:一层白天是书吧,定期举办展览和读者会,提供五星级水准的西餐,晚上是酒吧;二层是众创空间,入驻的文创工作者可以无偿使用水电,而她是他们的“经纪人”……
为这一处名为“Mirror Bar”的文创空间,她投入了数百万元和许多心思,没想到,跟这个空间的缘分只有短短20天。
2016年9月底,装修改造工程即将结束时,张艳华突然发现,在大雨之后,墙体内部多处渗水。原定“十一黄金周”开业的计划不得不推迟,万科的维修人员抢修到次年1月,才重新交付。
书吧内的外墙渗漏情况。
起初,张艳华不以为意,觉得“好事多磨”。她借邻居家空置的房屋完成了员工招聘,2017年2月底,终于让自己的书吧开业,举办了她的新书签售会。然而,试营业仅持续不到20天,一场春雨过后,张艳华的房子又漏了,维修工作再次启动,修完了又漏,绵绵无尽期。
据张艳华说,玉鸟流苏(一期)由于特殊的设计和建筑材料,多年来、多幢房屋在雨天会出现渗漏,她家最严重。从2017年3月至今,“Mirror Bar”再也没有正常营业过,但是由于租约签了5年,提前撤出损失过大,再加上社区多次协调,只得寄望于万科早点修好,并赔偿其在维修期间的运营损失。
2018年11月,由于维修后的房屋再一次出现渗漏,张艳华当面向杭州万科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陈黎驹提出“解约撤租,一次性赔偿400万元装修和运营损失,或由万科自行评估损失金额”的要求。“他说未来一两周双方都评估下,再坐下来商议。”张艳华回忆,“(双方)谈得特别好——至少我这么认为。”
可一周之后,她收到的是万科方面开具的《解约告知函》,要求作为违约方的张艳华限期支付欠缴租金、物业费,租金和物业费滞纳金及违约金,共计499万元人民币,否则收回房屋。交费期限一过,张艳华发现,万科方面开始安排新客看房,并以“恶意欠租”为由将她告上了法庭。
这是张艳华由等待和观望转为破釜沉舟的导火索。
2019年元旦前后,她选择用公开信的形式将一切纠纷挑明,至今共发出3封,引起公众关注。杭州万科公司则在1月5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出一份《情况说明》,并无更多细节性的解释。
2018年12月28日晚,张艳华发出第一封公开信。
针对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双方表述不一。南都记者采访了张艳华本人及杭州万科新闻发言人朱青,对个中分歧做了汇总和梳理。
分歧1:张艳华是否恶意欠租?
南都记者了解到,张艳华与杭州万科(实际为杭州长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即玉鸟流苏创意产业园的开发运营实体)签订的房屋租赁期为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双方约定房租每半年一交,若逾期支付,则应按比例和逾期天数缴纳违约金。
根据《解约告知函》后附的明细表,张艳华仅正常缴纳了前两期租金,即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承租一周年后出现“欠缴”。杭州万科新闻发言人朱青告诉南都记者,499万元的金额是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含欠缴租金、欠缴物业费及违约滞纳金。在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客户情况,万科对滞纳金仅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主张。
2018年11月,万科方面要求张艳华支付499万元。
张艳华则强调,自己并不是恶意欠租,是万科出租的房屋多处漏水、且数次修缮都未解决的情况在先,“维修期间免租都是说好的,而且这是作为我留下来的一个前提。”
她在第二封公开信中披露了一段49秒的录音,并指出,此为2017年6月28日万科相关负责人秦经理在协调会上作出的承诺。在录音中,一个男声提到,“维修过程中对你造成的一些损失,这边其实已经做出了免租的决定……我刚接手的时候,安鸿给我讲了这个事情,她说(造成影响的)有半年时间,我说既然给人家做生意造成影响,半年时间就免掉好了。”
张艳华称,秦经理提到的安鸿,是万科方面对接房屋渗漏情况的前任负责人,当时已经决定离职,而在录音中承诺“维修期免租”的秦经理本人,几个月之后也离开了岗位。她认为,对接人的频繁更换导致万科“失忆”。
2016年,万科相关负责人向张艳华承认,外墙漏水是由设计所致。
针对张艳华出示的录音和一些承诺赔偿的微信对话截图,万科新闻发言人朱青表示无法逐条回应——“在沟通的过程里,可能有一些点状的表达,当你不完整地去回溯那个场景和结论时,并不能完全地说明情况。”
不过,朱青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经良渚文化村社区公证的《协调会议纪要》,记录了万科公司在2018年4月17日下午做出的表态:“之前已经(为商户张艳华)减免半年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考虑再次向公司申请再减免半年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作为补偿。”这份纪要显示,张艳华要求“合同期内房租需免除,另需万科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房屋渗水问题未修复好前,拒绝缴纳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对于这两点,双方协商未果。
会议纪要。
这次协调会议之后,万科在2018年6月19日至8月20日组织了新一次进场维修,并在维修期间为张艳华免费提供了办公场地。
但张艳华说,不到两个月,大雨过后,屋内又出现了多个渗漏点,她的耐心已耗尽,只盼解约并获得赔偿。张艳华质问万科:“房子漏水是不是应该赔偿?只减掉维修期的租金,我的几百万投资款、装修款、时间和精力都打了水漂,这个损失怎么算?”
对此,朱青的答复是:“我们没有回避外墙渗漏这个问题对张女士造成的困扰,对于租用方产生的损失,我们还是会根据受损的证据、秉承合理的原则来进行补偿。但是对于补偿的金额,确实是多次协商之后,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我们才不得已诉诸法律途径。”
朱青透露,在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时,万科并没有提出499万元的主张,而是一个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的数字。
分歧2:房屋是否正常使用?
南都记者发现,张艳华与万科主张的免租期和补偿金额之间,之所以存在较大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房屋使用情况的认定不同。
2019年1月5日,万科发布的《情况说明》。
杭州万科在1月5日的《情况说明》中曾着重提到,“电表记录显示,除集中维修期以外,玉鸟流苏10号楼均处于正常使用的用电状态。”对此,朱青补充解释,“我们没办法替客户认定是不是‘正常经营’,也不是说能通过监控看到商铺内部的状态,但从用电记录来看,张女士还是持续地在使用这个场地。”在万科方面看来,张艳华在继续占有、正常使用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却不支付租金和物业费,便构成了违约和拖欠缴费。
这个判断令张艳华感到哭笑不得。她承认,从2016年进驻玉鸟流苏以来,她的书吧确实一直用电,但“使用”与“正常使用”是两个概念。在第二封致万科高管的公开信中,她写道:“请你们调查作为一个近700方正常的书吧、酒吧类经营场所一个月用电量、水费是多少。”
张艳华说,在暂停营业、等待维修结束期间,她的书吧必须提供维修用电,此前采购的酒水、食品要在冰箱中保存。此外,为了配合维修,她还要派管理人员在现场蹲守,这些都会产生用电量。据介绍,因为房屋频繁返修、迟迟不能开业,她早已于2017年9月陆续遣散咖啡师、调酒师、厨师、书籍管理员、品牌推广员,连一楼的前台都没有留,随着冰箱中的肉菜和酒水逐渐过期变质,仍需通电的冰箱也仅剩两台。维修期间,空间中回荡着电钻的声音,大雨过后,木质家具和电子设备浸水失修,根本不具备正常营业的客观条件。
目前,张艳华带着三位助理在玉鸟流苏10号楼留守。她称,房屋内部仍有十几处渗漏。
后续:双方均期待公正判决
1月10日,张艳华从良渚人民法庭领回了传票。她决定应诉,并且要反告。“顺便辟谣,万科跟媒体说的‘经社区协调、法院诉前调解等,张艳华女士均不接受’,没有这回事。就是因为社区协调非常给力,我才忍了两年没有爆发;我跟万科都没有在法院见过面,根本没进行诉前调解。”
谈及反诉时主张的赔偿金,张艳华表示,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装修成本,其二是2016年下半年支付的租金(因为万科后来承诺免除),其三是房屋异常期内的运营损失。
张艳华说,公开信发出后,万科方面唯一的官方回应,在她看来是“避重就轻”,并不利于事态缓解。“如果一审败诉,那我就继续上诉,替我和与我同样遭遇的业主讨个公道。”
1月15日晚,先诉诸法律的万科方面也对南都记者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同时真诚地希望在尊重合约的前提下,与张艳华沟通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