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深圳医院“监控门”最新进展:女患者已报警!谁为隐私负责?

2019-02-21 09:15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许素霞
近日,赫女士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时发现,在空调旁竟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病床。这让她担忧检查过程被监控录制为视频并泄露的风险,也质疑该监控存在的合法性。

近日,赫女士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时发现,在空调旁竟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病床。这让她担忧检查过程被监控录制为视频并泄露的风险,也质疑该监控存在的合法性。

对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回应称,急诊科自行安装该监控设备,未向医院备案。目前科室已整改完毕,院方暂未发现视频资料外流情况,并对此事给患者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

此事一经报道

网友们纷纷留言

那事情已经过去多天了

事情有何进展吗?

这件事情到底调查清楚了吗?

2月20日,赫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并不满意院方的回应,并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公共场合的私密空间范围安装摄像探头一事仍存在质疑。

监控安装必然有安装记录,该监控到底存在了多久?有多少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对这些受害者医院要如何处理?

同时,赫女士表示当时在双方约定查看录像之前,院方人员私自删除视频的动机让人疑虑。

赫女士说,她认为院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总则》有关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规定,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政府2009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月15日,赫女士向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派出所申请报案,并于今日前往派出所补充笔录。“也许私设摄像监控侵犯公民隐私的做法持续时间久、受害人数众多,希望能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赫女士表示,她已向警方递交资料并做完笔录。接下来,警方将立案展开调查。

“警方说会当做治安案件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之后可能将变成行政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赫女士称

近日港大深圳医院也联系了她

希望能进一步协商

“院方(人员)问我有什么诉求,但我的诉求一直都没有变,就是不想这件事情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赫女士表示,她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彻底调查清楚,给予被侵权的市民们一个交代。

有些事成为危机并不是偶然

有些事引发争论或早有端倪

相关机构和部门如何才能更有效介入

后续又应如何发声呢?

案例详解

●  女士做心电图检查发现监控摄像头,院方遭质疑  

——院方应对有改善空间,主管部门要对隐私保护进行规范

点评:社会公众如今对于隐私保护高度关注,此次事件发生地点在医院,又牵涉到患者的身体隐私这一敏感问题,随即在舆论场上引发热议。

去年在港大深圳医院发生的一起医患冲突中,一名男子在妇科诊室区域对医生有使用手机拍摄行为,当时院方对男子的行为予以谴责,指其无视医院患者隐私保护措施。而此次事件则是患者质疑港大深圳医院急诊科的监控摄像拍摄到患者的个人隐私,从性质来讲更为严重,考验院方的危机应对。

首先,从院方的回复看——

涉及的监控设备为急诊科自行安装,未向医院备案,设置心电图检查室的时候又未考虑监控的存在,院方对问题进行交代并整改,及时做到了应该做的,但这也折射出外界质疑的院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其次,当事人和公众最为关注患者身体隐私是否直接被拍摄到的问题——

院方未有直接回应,而当事人坚持要求查看监控未果,被告知其没有权限。

从相关报道来看,监控视频已被院方人员删除。这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在争议事件已发生的情况下,院方人员自行删除视频的行为是否合规、合适?这是院方备受质疑的一点,警方也应向公众厘清此问题。

同时,院方称未发现急诊科监控视频资料外流,当事人则指护士称内部监控只有上级领导持有密码才能调看,因应此次事件,院方可对其隐私保护政策和措施有适当的论述,回应外界关切。

最后,此次事件折射出医院患者隐私保护的大问题——

暂时未见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发声,现时主管部门对此问题是否有强制性或指引性的要求未知,但有必要吸取此次事件教训,进一步规范。而如果警方发现院方有违规之处,也应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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