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工作的先行城市之一,深圳在探索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道路上再次推出全新举措——发布“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保险”。4月28日下午,该保险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举行。对于社工因执业过失造成服务对象产生损失,经由法院判决的,且相关费用包含在保险的范围之内,每位社工的保险限额为20万元。
据了解,保险公司提倡直接赔付给服务对象,但是不排除有社工先行垫付的情况,那么保险就会赔付给社工。
深圳市社协与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签订深圳社工职业责任保险的合作协议。
事实上,在开展社会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能因本人或所在机构的过失、意外等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产生侵权行为,从而为社工及社工服务机构带来行为责任风险、专业技能风险等众多风险。而现阶段,社工服务机构却普遍存在着抵御风险能力较低、承担责任能力有限的问题。
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深化,社工服务逐渐深入到精神卫生、禁毒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工或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也随之上升。因此,借鉴美国、英国等社会工作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者职业保险和医师、会计师其他职业的职业责任险经验,探索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险将成为降低社工服务中潜在风险的一项必要措施。
自2018年开始,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探索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险的建立,经过前期调研分析、社工行业意见征询和公开询价,最终由市社工协会联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共同推出“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险”,以提高社工与社工服务机构职业责任事故的预防意识,增强社工与社工服务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当天下午,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保险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在市社工协会的会议室举行,市社工协会与2019年度深圳社工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单位——平安财险公司签订了该项保险的合作协议。香港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主席梁建雄督导认为,与香港相比,内地没有“除牌机制”,对服务的监督力度不足,同时因缺乏相关法律规范,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不高等原因,社工更易面临侵权诉讼,因此内地的社工更需要职业责任险提供保障。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含职业责任险和诉讼费用两个部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社工因执业过失造成服务对象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经由法院判决的,导致他人死亡、伤残、医疗、财产损失、精神损失、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保险的范围之内,每人保险限额为20万元。而诉讼费用则指经由法院判定为社工责任时,社工作为败诉方需要支付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赔付由于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合理费用。
在合作协议签订后,深圳市社工协会将与平安财险公司签订第一单保险,即为深圳援建新疆喀什的社工和深圳灾害社工志愿队的队员们共100余人购买保险,这也将是全国首单社工职业责任保险。
据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张卓华介绍,接下来,市社工协会将联合各社工机构同步推进社工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社会工作各领域服务指南和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更好地促进社工及社工服务机构不断增强职业责任事故的预防意识,降低社工服务的意外风险。同时,市社工协会也将联合中怡保险经纪深圳分公司和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进一步推进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以满足社工、社工机构及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分散社工与机构的意外风险,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进而更好地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