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技派!屡破全国大案的“神探”真实面貌惊人

2019-10-11 15:12 作者:刘兰兰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伟岸
已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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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子忠(左)。

帮涉黑涉恶人员逃避查处

经查,闫子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逃避查处提供帮助,并在企业经营、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闫子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选人用人制度,卖官鬻爵;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大肆侵吞公有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子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出身寒门,靠养猪卖钱读完高中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闫子忠,1958年1月生,吉林永吉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闫子忠从密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做起,最终升为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闫子忠调任黑龙江省公安厅,从刑侦处副处长一步步升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总队总队长。在省公安厅干了17年之后,其又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做了6年局长。2016年,退居二线,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2018年2月退休。2019年4月被查。

2014年媒体刊发的一篇文章《平安守护人》,详细讲述了闫子忠的人生经历和参与的大案要案。文章称,闫子忠出生在密山一个普通农户家,15岁那年,因家境贫寒,家里又有三个弟弟和两个妹妹,父母要求他停止念书,留在家里挣工分。想继续读书的闫子忠提出:我自己养猪,猪养大后,我用卖猪的钱交学费、买学习用品。父母同意了。此后,闫子忠每天放学后就去割猪草。靠着卖猪的钱,闫子忠念完了高中。

读完高中后,闫子忠外出打工挣钱,还家里欠下的外债。在筑路队打工时,看到警察抓一个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他很羡慕警察的威仪。后来便经常到派出所帮忙,所长看他憨厚、朴实,所里又缺人手,就提出让他到所里来。听说“管饭”,闫子忠立刻答应,从此迈出了从警的第一步。1978年,他又考入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密山县公安局。

侦查马加爵案、沈阳特大抢劫运钞车杀人案

据媒体2012年报道,从警30多年来,闫子忠直接参与和指挥破获数千起各类刑事案件,创建了一整套适应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的侦查模式,专著《刑侦指挥探要》获全国刑侦战线广泛赞誉。

闫子忠多次被公安部调往全国各地参加指挥侦破大案要案,其中包括黑龙江省鹤岗市“1995·1·28”武装抢劫巨额工资款案、吉林省大安县“2002· 12·18”盗枪杀害公安民警案、辽宁省沈阳市“2003·1·18”特大抢劫运钞车杀人案、齐齐哈尔“大小地主案”、“2004·2·23”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等。先后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9次,荣获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2011年央视《科技人生》第13期“神探画心”也曾专访闫子忠,并详细讲解了他如何侦破一些案件。

他曾说:“只有我们做不到的工作,没有破不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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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生》第13期“神探画心”专访闫子忠。

闫子忠简历

闫子忠,男,汉族,1958年1月生,吉林永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8.11—1980.07 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治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5.05 密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85.05—1990.04 密山县公安局刑侦科副科长;

1990.04—1990.11 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1990.11—1993.11 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3.06—1993.11借调省公安厅五处工作)(1988.08—1991.0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3.11—1998.07 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8.07—1999.03 省公安厅经侦处处长;

1999.03—2004.02 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其间:2001.03—2001.07黑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正处级干部班学习);

2004.02—2010.07 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总队总队长;

2010.07—2016.10 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10—2018.02 省公安厅巡视员;

2018.02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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