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通报,当天下午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污水罐体坍塌险情,致4死16伤。南都记者查阅天眼查发现,涉事公司曾因超标排放废水,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等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据海宁发布通报,12月3日17时19分许,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内,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污水罐体坍塌险情。截至21时30分许,救援队在中心现场附近发现20名受伤人员,其中死亡4人,另有16名伤者正在海宁和余杭相关医院救治。目前,现场抢险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另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微博22时通报,事发后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调派13车81人赶赴现场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博称,“事故现场无明火。”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3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织造、印花、染整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等。
页面显示,该公司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其中包括,2015年6月10日,该公司因“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受到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的行政处罚;2017年10月11日,因“超标排放废气”受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18日,因“超标排放废水”受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2018年8月22日,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受到海宁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