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锦龙路项目建设,彻底消除罗岗片区违法私建、乱建的建筑安全隐患,持续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2021年3月19日下午3点,布吉街道出动200余人,依法依规对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前的停水、停电,劝导清人、清物专项行动。
据布吉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锦龙路15号停水、停电行动是布吉街道继2020年10月20日、10月30日依法对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岗亭和岗亭一侧未经审批建设的临时建筑实施拆除行动后的延续,同时也是因行政诉讼暂停强制拆除程序后的恢复执行。下一步,布吉执法队将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深圳法院的终审判决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全有序拆除锦龙路15号右侧临街违法建筑物,全面助力国土空间拓展。
据了解,锦龙路15号的违法建筑系业主郑某华,于1996年取得该地部分土地产权后,无视法律法规侵占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加建、改建,严重阻碍了布吉街道锦龙路道路规划用地的实施。2019年7月3日布吉执法队对违建当事人郑某华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以后,郑某华不服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郑某华上诉,维持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限其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拆除在布吉街道锦龙路15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并涉及非其所取得合法用地的已征转土地范围内766.13平方米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布吉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对郑某华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是在充分保障郑某华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后恢复强制拆除程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规定。对郑某华擅自建设的临时建筑,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直接予以强制拆除。且锦龙路15号违法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妨碍锦龙路的道路扩建,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居民的出行便利和市容秩序,布吉街道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把拆违工作抓实抓深抓到底,坚决动真碰硬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辖区违法建筑的泛滥。
链接:三方面依法依规处置违建行为
据悉,布吉街道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攻坚克难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秉持“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全力以赴处置违建行为。
一、依法保障违建当事人相关法定权利
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等法律条文,对违法建设当事人郑某华依法开展现场核查、约谈、立案调查等查违工作。针对郑某华违建事实,依法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9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在此执法过程中,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郑某华的申请,依法组织了听证会,告知了处罚的事实和依据,听取了郑某华的陈述和申辩,并在郑某华提起行政诉讼后依法中止强制拆除执行程序,充分保障了郑某华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查违执法工作
2019年7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当事人郑某华在布吉街道锦龙路15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建设766.13平方米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依法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2019年8月30日,郑某华在明知违法建筑已立案查处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向龙岗区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2019年10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通过调查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函告知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郑某华违法建筑立案查处的情况,龙岗区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终止了该办学许可的审批。
此外,据布吉街道介绍,郑某华不服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深圳两级法院终审确认合法有效,现该处违法建筑物的处置工作流程正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恢复强制拆除程序。
三、依法依规强制拆除临时建筑物
2020年4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立案调查郑某华在锦龙路15号入口处岗亭一侧未征转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涉案建筑共有8间商铺和1间岗亭。
经核查,该处建筑为长条形砖墙结构,属于临时建筑物,并非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计入建筑面积222.01平方米。当事人郑某华无法提供该处建筑的建设相关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布吉街道现场向郑某华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五日内拆除违法建设的临时构筑物。因郑某华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逾期未拆,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0年10月20日、30日依法对锦龙路15号建设岗亭及相连的8家商铺临时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