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出台全国首部人工智能领域地方法规

2021-07-14 10:59作者:张玮来源:南方日报编辑:许素霞
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深圳将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并支持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先行先试。”深圳“十四五”期间将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日前《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下称《草案》)首次披露并提请人大审议,旨在破解产品应用“落地难”等瓶颈问题,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这也是全国人工智能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73860eb65875f5bd.jpg在深圳华讯方舟实验室,科研人员进行化学实验。

【焦点】

1 如何补齐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短板?

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目前,深圳市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方面相对薄弱,缺少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创新上鲜有突破,大多数企业经营研发侧重于人工智能应用层面,基础研究领域企业相对于北京、上海等地较少。

《草案》拟作出多项制度安排:

一是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全周期的扶持政策体系。

二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三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深圳人工智能发展的原始创新能力。同时针对人工智能头部企业集中、产业带动性强的特点,鼓励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支持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科技项目。

四是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政府应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同时支持和鼓励设立各类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在平台建设、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对这些机构的扶持,打通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

《草案》还针对深圳亟须人工智能顶尖人才的现状,提出“通过制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和以重大项目聚集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顶尖人才以及高水平团队”,同时支持本地高等院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鼓励企业创办研究机构、与学校联合建设实验室,开展人工智能基础教育和应用型职业技能教育等,培养深圳本地的人工智能人才。

此外,支持和鼓励举办人工智能境内外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活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和主导国际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等,加强深圳人工智能人才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

2 如何搭建产业基础设施,降低企业开发成本?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算法开源平台

人工智能的特点决定了其产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数据集供给、强力的算力算法资源支撑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持。立法调研中,很多人工智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反映,目前最困扰的是高质量数据集缺失、算力资源不足、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等。

为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资源保障和支撑设施,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草案》除了与刚刚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衔接,推动人工智能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外,还将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设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发需求开放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算法开源平台,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

政府也将加强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布局,包括拟支持建设行业开放创新平台,支撑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并向行业上下游开放;建设集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可靠性评估、伦理安全风险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测试检测及认证平台,同时推动检测标准与国家和国际标准互认互通,为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真实测试环境。

3 如何支持人工智能应用落地?

人工智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享扶持

当前,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处于大规模研发投入阶段,虽然在交通、金融、物流、制造业等部分领域已有所应用,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首先,为充分发挥应用场景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作用,《草案》首次通过立法明确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应率先使用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拟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其次,加强人工智能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领域融合应用,特别规定支持保护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特殊人群权益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保障特殊群体需求。

再者,拟规定产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人工智能场景供给清单,面向全球范围公开征集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引导开放更多应用场景,吸引产业要素集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对部分人工智能产品实行的是准入登记制度,但是部分领域现有的准入规则与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出现了不相匹配的矛盾。例如,智能医疗发展迅速、竞争激烈,但商业化落地明显迟滞。

针对细分领域市场准入规则缺失,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的问题,《草案》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缩短产品与服务进入市场的审批链条和周期,加快低风险的细分领域的产品行政许可,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支持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先行先试。

此外,针对目前需求突出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应用还做出专门性规定,“鼓励建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快速审核机制与互认机制,探索建立适用于人工智能类医疗器械的快速注册审批机制”。

【记者】张玮

【摄影】朱洪波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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