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2021-08-07 09:51作者:周亮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秦瑜娜
加快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8月5日,《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印发。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各领域低碳转型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广东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有哪些?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林平在发布会上表示,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也是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时期。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金融体系的光荣使命和重要任务。广东金融系统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持续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积极探索评价结果运用。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设立贴息、担保基金,帮助金融机构甄别项目和降低风险。

持续扩大绿色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绿色低碳领域,对标“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逐年提升”的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尽快提高绿色信贷占比。充分发挥港澳地区资金成本优势,推动更多广东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

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金融支持。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广东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稳妥有序推进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融资退出,推动投融资结构绿色低碳化。持续推进“零碳网点”示范点建设,推动金融机构自身实现“零碳”运营。在高质量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基础上,分步实现法人银行机构全覆盖。

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成立绿色金融服务领导小组或绿色金融业务推进小组、建立绿色金融绩效考核机制,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快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行、绿色支行、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绿色金融实验室、绿色保险公司等专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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