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此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两年前已经退休,是个“老农行”
公开资料显示,高友清于195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至2009年,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张家港市支行行长,苏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无锡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苏州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9年10月起,高友清开始于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任职,担任党委委员、副书记;2013年担任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一年后担任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担任党委委员、行长、巡视员。2019年高友清退休,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管理工作已有十多年时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3月24日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距离友清被通报调查8个多月后,今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表示,高友清存在多项违纪行为: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托人打听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信贷客户借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信贷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信贷客户巨额钱款,为个人利益向企业违法发放贷款,挪用信贷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
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
对于上述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评,高友清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擅权妄为,置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资金安全于不顾,把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国家托付管理的信贷资源视为其个人对企业主的“恩赐”,与不法商人勾连暗合、互养共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高友清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友清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经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农行省级分行年内已有4人被通报
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今年以来,金融领域高层官员落马的消息频出。记者梳理发现,年内中国农业银行内被通报处分的领导干部还有三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韩桢,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吴锐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据披露的调查结果显示,犯罪事由均涉及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奥一新闻记者 冯潇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