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侵权

2021-11-25 09:40作者:刘苗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当地称将妥善处理

近日,全国多家小吃店主收到法院传票得知,他们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侵权。有店主告诉南都记者,他被要求赔偿5万元并停止使用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招牌。

11月24日,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县已关注到此事引发的争议,“我们会妥善处理”。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已派工作人员去潼关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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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

多家小吃店被索赔5万,有店主为做生意已更名

南都记者在民政部官网查询获悉,“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系潼关县民政局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是“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协会共有212条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12月24日,该协会均为原告,被告多为小吃店、快餐店,涉及河南、广东、上海、福建、吉林、内蒙古、贵州等多省区市,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在深圳龙岗经营小吃店的吴先生是被告之一。11月24日,吴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于8月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他的门店招牌中含有“老潼关肉夹馍”字样涉嫌侵权,“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其或停止使用相关字样并赔偿5万元,或缴纳加盟费获得合法使用授权。“这个店我开了三年,本身就是西安同辉公司的加盟店,怎么现在又出现一个协会让我交加盟费呢?”

吴先生告诉南都记者,该案已于9月28日开庭,但因原告律师没做核酸检测未能出席庭审,法院作出撤诉处理。尽管如此,他还是主动去掉了门店招牌、装饰中的“老潼关肉夹馍”字样,“改了名我还能照样做生意,要是不改,真怕什么时候又把我告了。”

在河南漯河经营土豆粉店的孙女士也收到了法院传票,该案于11月23日开庭,未当庭宣判。24日,孙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的店铺招牌中并未有相关字样,仅在店内开设窗口售卖肉夹馍,张贴了商品宣传海报。尽管如此,她也被“潼关肉夹馍协会”索赔5万元,“他们说如果我还要继续卖‘潼关肉夹馍’,可以加盟他们,像我这样在地级市30平方米的店面,加盟费是9.9万,每年还要交其他费用。我拒绝了,还是看法院怎么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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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商标

潼关县回应称将“妥善处理”,渭南市市场监管局介入

南都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潼关肉夹馍”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申请,系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该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潼关肉夹馍”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集体商标的经营者属于老潼关小吃协会的成员,以及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申请使用‘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向老潼关小吃协会递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申请书》”。

11月24日,南都记者多次致电“潼关肉夹馍协会”,均未能接通,该协会官网目前已无法打开。此前,该协会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是正常维权,从2月开始在全国逐省起诉,目前起诉到河南,并将会公开回应网友质疑。

11月24日,南都记者致电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县已关注到此事引发的争议,“我们会妥善处理”。

同日,南都记者致电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相关负责人称该局目前已关注到此事,已派工作人员已去到潼关实地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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