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好欢螺螺蛳粉被曝吃出“不明虫卵”,引发热议,好欢螺两度公开回应,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此事。12月6日,南都记者获悉,日前,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好欢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12月5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根据消费投诉情况,监督送检对象包括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加辣版(净含量:400克,生产日期:2021/09/16 )、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原味版(净含量:300克)、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小龙虾味(净含量:320克)等6批次样品。
检验结果显示,本次消费者投诉的同批次产品“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加辣版”、“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小龙虾味)”、“好欢螺柳州螺蛳粉(原味版)”等其他批次产品均全部合格。
好欢螺被曝有“不明虫卵”,两度回应
近日,有多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在好欢螺螺蛳粉中吃出不明虫卵。11月28日,好欢螺公开回应称,其产品生产作业均在10万级GMP认证车间完成,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过权威认证。其中,干米粉包米粉烘干达标后进行包装,调料包中螺蛳粉汤料包、木耳黄花菜包、酸豆角萝卜干包等均经过巴氏消毒灭菌处理。
好欢螺还表示,此次事件发酵迅速超乎常态,将针对事件进行核查,若幕后存在推动,将依法维权。同时,呼吁顾客购买时选择官方授权渠道及店铺,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但就此次被投诉的螺蛳粉具体情况好欢螺未予回应,未能平息消费者的质疑。11月30日,好欢螺再度回应此事,称其已于11月26日成立食品安全专项调查组,对生产现场所有食品加工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涉事批次产品进行全链条追溯,调取了该批次产品的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均未发现异常。同时,好欢螺积极配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涉事批次产品已被抽取进行送检。
此外,好欢螺官方已与投诉顾客取得直接联系,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力求向公众全面还原本次涉事产品的客观真实情况。
监管部门介入,称未发现同批次产品异常
11月28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到被投诉人店面(柳州市城中区哈尔斯食品店)和好欢螺螺蛳粉生产厂家(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被投诉人柳州市城中区哈尔斯食品店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涉诉螺蛳粉。经与投诉人协商,被投诉人已先行退还其货款129.8元,并赔付1000元,剩余螺蛳粉于11月29日下午通过顺丰速运寄回被投诉人。
另外,涉诉产品生产厂家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正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其生产场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不符合生产环境条件及生产工艺要求的情况。同时对同批次涉诉产品进行追溯体系检查,生产厂家提供的原材料供货方的相关证明、原材料入库及领料记录等完整齐全,且生产厂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留样。执法人员仔细检查留样样品,未发现异常,依法现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此外,执法人员到3家相关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食品储存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1月29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收到送检螺蛳粉检验项目感官(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的检验结果,全部为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微生物(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等正在检验中,检验结果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