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万元,不仅能将延年益寿的保健品带回家,作为投资还能享受年化20%的收益。”如此诱人的条件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的注意。看似“养生又返利”的表象之下,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一场集资骗局。
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人王某开"蟠桃公司”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吸收30余名老人148万余元,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集资款1064100元。
宣传万人代言活动,“蟠桃盛会”给老年人洗脑
据香洲法院官微披露,某年公司于2017年在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开展“万人代言活动”。被告人王某经营的蟠桃公司成为“万人代言活动”的珠海经销商。王某在酒店包下会议厅进行宣传,并多次在蟠桃公司组织宣讲会给老人们“洗脑”。
据悉,王某称每投资1万元就送某年公司可服用一年的“氨基酸”“骨质宝”产品,还能成为“代言人”。“代言人”只需坚持每天服用产品,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产品,每月就可领取“代言费”300元至1000元不等。王某每发展一名客户,也会获得某年公司相应的奖励。
贪图养生又返利,老人最终入陷阱
既能养生保健,又有高额收益,被告人王某的宣传吸引了大批老年人。老人们不断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发出“投资”邀请,32名老人陆续投入148万余元,其中最多的投了50万元,最少的也投了1万元。在开始几个月里,老人们确实领到过“代言费”,有人3个月领了1000元,也有人7个月领了46000元,一看真有回报,有的老人还追加了“投资”。然而,从2018年4月起,老人们再也没有收到过所谓“代言费”,比起“总投入”,32人总共仅收回42万元。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年公司的万人代言项目,以投入资金购买产品获得所谓代言人资格,每月领取代言费实质是领取投资人投入金额的回报。该项目是一种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已经扰乱了金融秩序。被告人王某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宣传某年公司的万人代言项目,并直接收取32名投资人的款项,数额达到148万余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及犯罪数额,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