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拟出台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实名登记

2022-08-05 09:39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王河峰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8月4日至12日

8月4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广东省公安厅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12日。


据了解,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网约房的治安管理。规定明确,网约房是指以经营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渠道发布房源、接受预定,提供住宿服务的旅馆、租赁房屋、民宿等场所。

针对网约房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方面,规定要求,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应当确认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无前述人员陪同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所在学校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规定还明确了网约房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中,在实名登记方面,规定要求,落实平台内网约房经营者和预订人实名制登记制度,查验网约房、网约房经营者、网约房订单、预订人等信息。对接网约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公安机关依法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定要求,网约房经营者、网约房电子商务平台对获悉或掌握的网约房承租人、入住人员信息和租赁房屋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用作除网约房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

此外,规定要求,网约房经营者、网约房电子商务平台等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允许或授权,收集、使用、处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其收集的网约房、人员等信息;不得发布虚假网约房房源等信息;不得发布不具备标准门牌地址的网约房房源信息;不得为身份不明或者拒绝查验身份的客户提供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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