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政府应当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022-08-05 13:20作者:黄姝伦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王河峰
一图读懂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消息称,《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已经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省内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向救助任务重、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附:一图读懂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